上杭县司法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上杭县司法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在《上杭司法行政网》门户网站(http://sfj.shanghang.gov.cn)信息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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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6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条例》、《办法》,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组织队伍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展示工作成效和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平台列入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落实。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深入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办公室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及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充实,落实工作经费保障。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县府办举办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完善了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保密审查和举报调查处理等方面的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责任等。
(二)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能按《条例》、《办法》规定,通过政府网站及上杭县司法局门户网站,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2、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我局按县审改办文件精神,及时主动对外公开了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其中,公共服务事项6项、行政权力8项。
3、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2016年,按照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局进一步明确公开的范围及责任主体、统一公开的格式和公开时间、细化公开的内容,遵照上级要求按时在门户网站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了我局部门预算信息、“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上杭县司法局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20条),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信息1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在2016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法规文件类信息2条;行政权力信息类信息8条;财政资金类信息信息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以通过“上杭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上杭县司法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为主,其他形式公开为辅,积极推进网络、媒体、公共服务设施等其他形式的公开,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群体。一是依托行政服务中心办证窗口,将统一印制的办事指南无偿提供给群众,实现一站式办事公开;二是通过广播专栏节目等形式对司法行政工作相关政策及工作情况进行宣传;三是按时将主动公开信息报送县图书馆、县档案馆供群众查阅。
三、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杭县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本机关的请示件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杭县司法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杭县司法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还需进一步深化和丰富;三是政府信息解读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加快公开步伐,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及时编制、发布年度工作报告。
二是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争取配备专业人员、提升技术保障能力,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责任落实。加强日常检查督导和年终考核评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上杭县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6 |
220 |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6 |
220 |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0 |
0 |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上杭县司法局
2017年1月5日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