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司法局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4-12-05 16:40

 

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政办〔2014266号)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并结合贯彻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情况认真做好自查总结。现将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和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政府信息均及时在“上杭司法行政网”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截至目前,我局已通过专栏发布公开信息总数12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强化政务公开监督管理,年初我局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随后根据相关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指定了一名分管领导负责,一名专门人员兼职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档、有人抓,形成了“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亲自抓,经办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印发了《上杭县司法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机关各股室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内容之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同时,加强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社会评议办法、责任追究办法、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的深入学习,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年终绩效管理考评内容,对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保密审查、信息送交、工作规程、责任追究、社会评议、工作考核等具体工作进行了规范,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三是深化公开内容。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要求各部门每星期、至少两个星期公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同时通过完善发文流程,开展公文处理培训,印发《发文知识学习材料》等措施,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在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四是注重平台安全。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平台安全运行,确保网站信息准确、真实、权威,不发生失密泄密事件。今年,我局严格按照《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安全和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杭政办2014242号)文件有关内容,要求各有关股室加强账号安全管理,严禁使用初始密码和弱口令,一人一账号,落实信息发布所规定的初审、录入、录入后检查、终审、发布等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做到信息发布层层把关。

  三、存在问题

2014年,我局通过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较少,发布不够及时。

二是业务不够熟练,影响工作的开展。

2015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办法》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及时有效向社会公开所有能公开的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上杭县司法局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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