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109-0100-2024-00045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杭司〔2024〕9号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9
  • 内容概述: 上杭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
上杭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
时间:2024-03-29 15:45
 

各司法所

现将《上杭县司法局关于开展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上杭县司法局     

                      2024329日    

 

 

 


上杭县司法局关于开展社区矫正中心

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十四五”平安建设和司法行政发展规划根据龙岩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决定开展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2024-2026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部署,推进社区矫正现代化为主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智慧矫正水平,增强执法监管能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更加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上杭,为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2024年至2026年,通过三年的努力,社区矫正中心实现场所建设规范统一,功能设施齐全完备,组织队伍逐步健全;现代化信息技术与社区矫正工作深度融合,实现社区矫正中心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移动互联化、指挥可视化的建设目标。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标准参照司法部发布实施《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SF/T 0087-2021)》(以下简称《建设规范》)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113),以及《智慧矫正总体技术规范》SF/T 0081-2020)、《智慧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规范》(SF/T 0082-2020)、《智慧矫正移动应用技术规范》(SF/T 0057-2019)等技术规范。

(二)具体目标

2024年底,社区矫正中心完成标准化建设,初步实现社区矫正中心智能化建设;

2025年底,进一步优化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完成社区矫正中心智能化建设;

    2026年底,进一步优化社区矫正中心智能化建设。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社区矫正场所设施标准化建设

1.落实社区矫正中心场所按照“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要求,建成场所面积500平方米上,“刑事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化帮扶”为一体的社区矫正中心,并不断推动社区矫正中心的提档升级。

2.统一社区矫正中心外观和标识按照《建设规范》制作建设方案,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场所标准化建设。中心主体建筑应简朴整洁、庄重大方,建筑风格与所处环境相协调,并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体现刑事执行的性质和特点。

3.完善社区矫正中心功能设置。按照《建设规范》,科学设置综合管理区、监督管理区和教育帮扶区三个主要区域,设置自助矫正室;设置工作人员办公室、社区矫正指挥中心、档案资料室、报到登记室、信息采集室、宣告室、训诫室、驻检室、警务联络室、教育培训室、心理辅导室等十一个功能室,并整合资源设置社会联络室、装备室、值班室、宣泄室、图书阅览室技能培训室等功能室,做到区域划分合理、功能设置统一,确保社区矫正各项业务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办公室必须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4.配备工作需要的设施设备。在场所设置金属防护栅栏、紧急报警按钮、监控设备、门禁设备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为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的职业保障,配备警棍、头盔等必要的防暴设备,配发工作证,统一配发工作服装功能室重点配备自助矫正终端、高速扫描仪网络高清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配备沙盘、音乐放松椅等心理矫正设备,配备电子定位装置、远程视频督察终端等信息化设备。

(二)加强社区矫正中心组织队伍建设

1.加强体系建设加强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建设,配强领导班子,配齐执法队伍,确保县级社区矫正机构配有国家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的社区矫正机构社会工作者名额保障

2.强化职业保障贯彻落实龙岩市司法局 财政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激励机制,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职业保障。强化队伍能力素养提升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业务技能培训,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每年接受业务培训不少于5

3.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化品牌培育工作,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公开择优向社会组织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效机制,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社会团体以及爱心人士加入志愿者服务队伍,提升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水平。

加强社区矫正中心智能化建设

1.运用全一体化平台应用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加强业务数据采集管理,实现调查评估、外出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执行地变更、提请减刑、训诫、警告等业务线上办理,做到实时录入传输和提醒督办,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提升工作质效。通过人脸识别、声纹识别和电子定位等信息化核查手段,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从人工化转向智能化、精准化、集约化管理。

2.加强指挥中心建设社区矫正指挥中心配备面积不小于4.48平方米的显示屏(要求长不少于2.8米、宽不少于1.6米),集社区矫正中心监控、受委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所监控、移动监控、电子定位监控、视频点名五位一体,实现视频监控、指挥调度、视频点名、工作督察、智能分析、预测预警功能。建设远程视频督察系统,与上级远程视频督察系统互联互通,支持社区矫正对象人脸智能识别,实现管理的可视化、精细化。

3.采用智能教育帮扶技术配置VR设备,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沉浸式专题教育。配置心理辅导系统或设备,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测评、人格特征测评、职业测评和社会适应性评估,开展远程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建立社区矫正教育资源数据库。根据实际情况,视情建设远程教育演播室,开展线上授课,录制课程、集中培训等活动,整合教育资源,提升教育矫正质量。

4.加强物联网融合和信息共享全面使用矫务通、协矫通和在矫通,争取配备安装社区矫正业务系统和车载执法设备,实现移动执法办案。持续更新完善机构人员、业务数据、定位数据、文书档案、社区矫正对象生物特征数据等各类基础数据库建设,全面动态掌控矫情态势,为日常监管教育工作提供决策参考。依托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持续推进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数据信息互联共享。积极协调接入“雪亮工程”“天网工程”,与社区矫正对象位置信息进行自动比对,实现视频分析预警。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将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确保完成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和智能化的建设任务。

(二)及时报送进度按照部署要求于每年36930日,1220日前将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季度推进表社区矫正中心智能化建设季度推进表报送市局社区矫正管理科。

注重宣传总结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做法,培育先进典型,营造锐意进取、奋力赶超的良好氛围,强力推进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积极参评级示范社区矫正中心”。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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