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112-0100-2024-00019
  • 备注/文号:杭人社〔2024〕89号
  • 发布机构:杭人社〔2024〕89号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30
  • 内容概述: 2024年法治建设情况汇报
2024年法治建设情况汇报
时间:2024-11-30 15:50

中共上杭县委: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我局认真开展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制度落实

  1.健全组织领导。成立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计划、协调和实施工作。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绩效考评,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下达任务,确保目标落实到位。强化法治工作保障,常年聘请法律顾问,确保法治工作正常有序开展。2024年,积极配合县司法局申报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通过示范创建引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年度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办印发的《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任务分解》《关于贯彻落实<龙岩市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二十条措施>的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精神。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每年向同级党委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3.强化考核督查。按照年度法治工作安排,细化工作要点,明确法治建设重点,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体系,增加依法行政在局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比重,细化考核项目、标准、分值,通过考核督查,确保法治工作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民主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推进权力规范运行。规范人社业务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明确法律依据,并在对外相关服务窗口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将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验证等业务办理的内容、程序及要求,制作成办事指南,放置在服务窗口,供群众取阅;综合服务大厅实行 “带办副主任”制,全面管理大厅当日的效能、业务咨询等;强化劳动监察执法内部监督,在劳动监察案件办理流程中增加案件审理环节,对案件调查取证情况进行复核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梳理,拟定规范性文件先报送县法制办审核。

  2.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职责分工,科学合理界定本部门的行政决策权限,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完善了行政决策规则和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的程序规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和反馈评价制度;建立起开放的、多元化的规范性文件起草机制。

  3.全面推行阳光政务。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征求意见和咨询论证制度,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信息及时公开,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通过LED屏、宣传栏、宣传手册、局网站等多种途径,全面推行“五个公开”,即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工号公开;各项办事程序公开;各项政策法规公开;各种服务项目、法律依据及有关资料公开;各项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公开,保证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好与县政府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的数据对接工作,对行政处罚、工伤行政确认等过程实时监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截至2024年底,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件。

  (三)全面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

  1.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一是及时处置欠薪投诉。依托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维权窗口、人社“12333”热线服务电话、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龙岩“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等渠道,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专查等方式,及时处置欠薪案件。针对接收的欠薪投诉线索,指定专人将欠薪案件分类整理,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监管,做到案结事了,切实提升线索办结质量。2024年共受理来电来访195件,答复“12345”网络诉求件1256件;办结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线索175件。二是做好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迎检工作。充分发挥我局牵头抓总职能,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标准,分阶段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在迎检工作中客观、真实展示我县根治欠薪工作成效。三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充分依托上杭广电、上杭人社微信公众号,利用资料手册发放、横幅悬挂、便捷咨询服务、主动送法上门等方式,向广大群众“面对面、零距离”进行宣传。3月6日,在瓦子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提高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群体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引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了解用好维权渠道,为根治欠薪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4月12日,组织开展在建项目劳务管理实务培训班,有效引导在建工程项目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的新标准新要求开展创建活动,为源头治理欠薪、夯实过程监管等不断补齐短板。四是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含工资支付行为)等级评价工作。为推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建设,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积极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含工资支付行为)等级评价工作。全县共评价2023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92家,C级企业1家,进一步激发了各方做好农民工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规范案件处理程序,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共受理案件96件,涉及劳动者112人。截至目前审结90件,其中调解40件,裁决50件(一裁终局20件)。案件主要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要求经济补(赔)偿金和工伤待遇纠纷等案由为主。推进调解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加大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建设。

  3.做好信访、保密等各项工作

  按时办理、答复信访件32件。做好“12345”政务平台网上咨询答复工作,网上回复2478件,答复率达100%;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开展保密工作自查,做好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落实综治责任制,下发综治责任状,层层落实综治责任,确保安全稳定。

  4.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和效率。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努力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与人民法院举行裁审衔接联席研讨会,积极探索“疑难案件互商、裁审开庭互听、裁判文书互享”工作机制,提高仲裁的社会公信力,促进全县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5.完善执法监督检查机制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印发《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清单、指南、流程图,规范执法文书和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定期对全局执法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正规化、标准化;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积极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规范劳务派遣行为等专项活动,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不必要、交叉重复的行政执法事项,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适用的范围、种类和幅度,并向社会公示。

  (四)加强培训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通过征订报刊杂志、邀请讲师开展授课等形式,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他们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人社局举办的各类法制培训班,举办劳动监察业务培训班,组织基层劳动监察协理员参加了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员发证统考,推进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快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标准。

  二、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意识方面。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工作头绪多、范围广,事务庞杂,对依法办事、严格法定程序、崇尚法律权威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例如,对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权利的理解有所偏颇,部分规范文件的制定程序性意识需要有所增强,文件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执法人员系统性培训方面。由于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政策性强,历史遗留问题多,相对复杂,相关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水平与之相比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相关知识的系统培训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行政执法普法方面。行政执法普法责任制是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局在落实执法普法责任上有待进一步加强,要更加明确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认真履行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整合监管事项,集中人员和力量,统一开展执法行动和业务培训,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积极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不见面”服务,进一步将人社权力和业务延伸基层和线上办理。

  (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内部评议考核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同打击人社领域内违法犯罪行为。推行重大执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用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落实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培训率保持在100%。

  (三)化解人社领域行政争议。认真分析总结当前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发展趋势和重点难点,深刻查找存在问题,切实规范行政行为,稳妥处置各类人社领域行政争议。不断完善应诉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做好市法制办的行政复议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一步健全法制机构牵头协调、涉诉业务机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机制。进一步加强案前调解,做好行政争议案件的统计分析,通过分析行政争议案件的类型和产生的原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同时,加大维权执法和争议调处力度,实施“维稳预防、源头治理、争议化解”三驱联动,全力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持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大局。

  (四)持续开展学法普法活动。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制定学法年度计划,明确学法主体范围,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创新学法方式方法,强调学法结果运用,从制度上规范和促进人社干部学法,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的不断提升。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在普法中的责任。充分发挥人社系统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事务经办、“12333”电话咨询的作用,将普法渗透到执法和服务全过程,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编辑:华珏敏;编审:华国平;监制:黄立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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