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杭县委组织部 上杭县财政局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转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
来源: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6-09-01 16:23

各相关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根据《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龙财农指〔2026〕8号)精神,经农业农村局研究,现转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每个村30万元(详见附件1),用于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各有关乡镇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10号)、《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财农〔2021〕122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1〕15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组通〔2023〕24号)要求,抓紧项目实施,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将资金精准用于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6年中央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6年中央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中共上杭县委组织部         上杭县财政局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1日

  附件1

  2026年中央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

村别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合计

1

南阳镇

南阳村

30

0

30

2

溪口镇

当丰村

30

0

30

3

官庄畲族乡

树人村

30

0

30

4

古田镇

上福村

30

0

30

5

泮境乡

祖加村

30

0

30

6

太拔镇

彩霞村

30

0

30

7

通贤镇

东里村

30

0

30

8

茶地乡

茶地村

30

0

30

9

白砂镇

梧岗村

30

0

30

10

蓝溪镇

觉坊村

30

0

30

合计

 

 

300

 

300

  备注:龙财农指〔2026〕8号列支。

  附件2

  2026年中央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上杭县财政局

补助

区域

南阳、溪口、官庄、古田、泮境、太拔、通贤、茶地、白砂、蓝溪

资金情况

(万元)

资金总额:

300

其中:财政拨款

300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南阳

溪口

官庄

古田

泮境

太拔

通贤

茶地

白砂

蓝溪

数量

指标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村数

1个

1个

1个

1个

1个

1个

1个

1个

1个

1个

质量

指标

建立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台账

100%

时效

指标

项目启动实施

6月底前

成本

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每个村补助标准

3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有所提升

10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扶持村村干部满意率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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