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杭县公安局蛟洋派出所联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筑方案调整的公示
时间:2026-09-17 18:18

  上杭县公安局蛟洋派出所联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选址位于蛟洋镇派出所内。县公安局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方案变更内容

  1.项目发展规划调整,项目名称变更为上杭县公安局蛟洋派出所联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综合楼层数由6层调整为5层;

  3.地下消防水池、水泵房、生活泵房优化调整,由原用地面积369.49平方米调整为304.56平方米;

  4.取消一部电梯,原电井位置调整为配电间;

  5.弱电机房由地下室调整至一层;

  二、经济技术指标调整情况

  总建筑面积由4119.49平方米调整为3456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由3750平方米调整为3151.44平方米,容积率由1.21调整为1.02;调整后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规划条件管控要求。

  本项目建筑调整方案以我局最终审定的建筑设计方案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五十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五条、五十三条规定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予以批前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7日止。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或在公示期间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振兴路165号,邮编:364200,联系方式:0597-3842028,联系人:蓝工,电子邮箱:shxzrzyjghg@163.com。

  附件:原总平面图和拟调整总平面图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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