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杭不动产〔2026〕字464号)
时间:2026-09-09 16:5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   9   30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上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上杭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  

  联系方式: 0597-3316688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温炳长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上杭县官庄畲族乡曾泗村

350823214018JC00105F00010001

土地:100平方米

房屋:299.56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登记机构:上杭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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