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杭不动产〔2026〕字434号)
时间:2026-08-28 17:55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 9  18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窗口。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上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区)  

  联系方式: 0597-3316688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温宗荣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上杭县蓝溪镇梅永村

350823102005JC00991F00010001

土地:105.85平方米

房屋:251.9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登记机构:上杭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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