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时间:2026-08-25 10:29
  王丹、周璋蔚 因保管不善,将 上杭县国用2015第1088号、杭房权证2015字第150290-1、杭房权证2015字第150290-2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丹、周璋蔚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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