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达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上杭县停车场及路内停车位降低收费标准的建议》(第7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计费方式与时间调整上,可进一步延长免费停车时长”问题
为规范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以价格杠杆助推城市管理,助力文明城市建设,参照上杭周边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以周边县市收费标准平均值的下限取数。县发改局联合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等三部门关于完善上杭县城区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告》(发改〔2024〕95号)。
上杭县城区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2021年实施标准,停车场:一类1小时(含)以内3元/辆次,超出1小时的,每小时加收1元/辆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20元/辆次;二类1小时(含)以内3元/辆次,超出1小时的,每小时加收1元/辆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18元/辆次;三类3小时(含)以内3元/辆次,超出3小时的,每小时加收1元/辆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15元/辆次。免费时段:一类、二类停车场车辆停放30分钟(含)内免费;计费时段按1小时计费的,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三类停车场车辆停放2小时(含)内免费,计费时段按3小时计费的,不足3小时按3小时计收。路内停车泊位:一类区域1小时(含)以内3元/辆次,超出1小时的,每小时加收2元/辆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20元/辆次;二类区域1小时(含)以内3元/辆次,超出1小时的,每小时加收2元/辆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18元/辆次;三类区域1小时(含)以内3元/辆次,超出1小时的,每小时加收2元/辆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15元/辆次。免费时段:一类区域车辆停放30分钟(含)内免费;二类区域车辆停放45分钟(含)内免费;三类区域车辆停放60分钟(含)内免费;计费时段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夜间免费时段22:00-次日7:00(含)。
2024年7月份制定的上杭县城区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停车场:一类1小时(含)以内3元/辆次,超出1小时的,每半时加收0.5元/辆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20元/辆次;二类1小时(含)以内3元/辆次,超出1小时的,每半时加收0.5元/辆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18元/辆次;三类3小时(含)以内3元/辆次,超出3小时的,每半时加收0.5元/辆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15元/辆次。免费时段:一类、二类停车场车辆停放45分钟(含)内免费;计费时段按1小时计费的,超过免费时段但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三类停车场车辆停放2小时(含)内免费,计费时段按3小时计费的,超过免费时段但不足3小时按3小时计收。路内停车泊位:一类区域1小时(含)以内3元/辆次,超出1小时的,每半时加收1元/辆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20元/辆次;二类区域1小时(含)以内2.5元/辆次,超出1小时的,每半时加收1元/辆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18元/辆次;三类区域2小时(含)以内2元/辆次,超出2小时的,每半时加收0.5元/辆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15元/辆次。免费时段:一类、二类区域车辆停放45分钟(含)内免费;计费时段按1小时计费的,超过免费时段但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三类区域车辆停放60分钟(含)内免费;计费时段按2小时计费的,超过免费时段但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收。
2024年制定的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综合考虑停车设施地理位置、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城市中心区域高于城市非中心区域、繁华路段高于非繁华路段、路内停放高于路外停放,分区分类、因地制宜的原则,不同区域不同时段实行不同停车收费标准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1.夜间免费时段延长。2024年夜间免费时段21:30-次日7:00(含),比2021年免费时段22:00-次日7:00(含)时间延长了1小时。2.免费停放时间延长。2024年停放免费时间45分钟,比2021年停放免费时间30分钟,延长了15分钟。3.计费方式更为科学。超出1小时的计费,2024年按每半小时0.5元计费,对比2021年按每小时1元计算计费,2024年的计费方式更加科学、合理,能为百姓减少停车费。
二、关于“对于收费区域类别,要进行精细化划分”的问题
《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等三部门关于完善上杭县城区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告》(发改〔2024〕95号),文件中将城区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及路侧停车位按其所处位置划分为一类区(停车资源最紧张的中心区域)、二类区(次中心区域)和三类区(远城区域)。综合考虑停车设施地理位置、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城市中心区域高于城市非中心区域、繁华路段高于非繁华路段、路内停放高于路外停放,分区分类、因地制宜的原则,不同区域不同时段实行不同停车收费标准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区域、类别的划分是根据县交警大队《关于划分城区智慧停车差异性收费范围的函》(杭公交警函〔2021〕31号)为依据。
三、关于“优惠政策与套餐也应不断丰富”问题
县发改局等政策制定部门鼓励收费企业在收费标准下线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鼓励车主把车按规定停放。目前,兴诚公司、同创智慧公司在研究,推出优惠活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宣传力度。县发改局联合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杭县兴诚实业有限公司及上杭同创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对上杭县城区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对收费政策有更多的了解和理解;在停车场出入口、路边泊位醒目处公示收费标准及免费时段等政策。
(二)做好收费标准的调整工作。《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等三部门关于完善上杭县城区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告》执行过程中,发改部门将不断收集部门、社会意见建议,在下次调整收费标准时也将邀请相关部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群众参加座谈会,多层次、宽领域积极征求采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制定更加合理、科学的收费标准。
衷心感谢您对发改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发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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