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增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上杭动车站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建议》(第62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降低上杭动车站地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问题
为规范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以价格杠杆助推城市管理,助力文明城市建设,参照上杭周边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以周边县市收费标准平均值的下限取数。2024年11月,县发改局联合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流程,依法依规采取广泛征集社会意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单位等座谈会,开展价格集体审议会议等措施,制定了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等三部门关于完善上杭县城区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告》(杭发改〔2024〕95号),文件中将城区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及路侧停车位按其所处位置划分为一类区(停车资源最紧张的中心区域)、二类区(次中心区域)和三类区(远城区域)。综合考虑停车设施地理位置、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城市中心区域高于城市非中心区域、繁华路段高于非繁华路段、路内停放高于路外停放,分区分类、因地制宜的原则,不同区域不同时段实行不同停车收费标准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一类、二类公共停车场车辆停放45分钟(含)内免费,1小时(含)以内,3元/辆次,超出1小时的,每半时加收0.5元/辆次;三类公共停车场车辆停放2小时(含)内免费,3小时(含)以内,3元/辆次,超出3小时的,每半时加收0.5元/辆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一类20元/辆次、二类18元/辆次、三类15元/辆次。
一类、二类、三类路侧停车免费泊车时间分别为45分钟、60分钟。超出免费时间,一类1小时(含)以内,3元/辆次,超出1小时的,每半小时加收1元/辆次,二类1小时(含)以内,2.5元/辆次,超出1小时的,每半小时加收1元/辆次,三类2小时(含)以内,2元/辆次,超出2小时的,每半小时加收0.5元/辆次。夜间免费时段21:30-次日7:30(含)。
动车站地下停车场收费属于三类区域,其收费政策是在2021年政策的基础上更加细化、科学、合理制定的,2024年11月制定的《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等三部门关于完善上杭县城区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告》(杭发改〔2024〕95号)规定,动车站停车场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15元/辆次,也是龙岩各市(县、区)的最低标准。
二、制定上杭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宣传力度。县发改局将继续联合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杭县兴诚实业有限公司及上杭同创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对上杭县城区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对收费政策有更多的了解和理解;在停车场出入口、路边泊位醒目处公示收费标准及免费时段等政策。引导车辆有序停放,避免造成消防通道堵塞。
(二)做好收费标准的下一轮调整准备工作。及时收集《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等三部门关于完善上杭县城区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告》在执行期间的建议意见,下一轮调整中将邀请相关部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群众参加座谈会,多层次、宽领域积极征求采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制定更加合理、科学的收费标准。
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发改工作。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