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发布2026年第3号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时间:2026-02-13 16:57
 当前,我县正处于干燥、高温、大风等高森林火险天气,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县政府决定从2026年2月15日至2月24日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烧杂、烧田埂、造林炼山、祭祖用火、爆破等)。违令者,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森林火警电话:12119、110

县森林防灭火办电话:3842183



上杭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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