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2 09:1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总结上杭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数据统计时限自202111日起至1231日止,公布地址(http://www.shanghang.gov.cn/bm/ajj/jgzn/jggk/)。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上杭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股联系。

联系人:陈衍熹,联系电话:0597-3843678,传真:0597-3997858,地址:福建省上杭县振兴路165,邮编:364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原则,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以及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

(一)全面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一是根据《2021年上杭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2021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排查整治。二是落实上级开展的“26个试点领域”设置的安全生产专题专栏内容保障工作,同时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双随机”、财政等内容进行实时更新。三是公开我局机构职能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政策解读10篇,公开的信息涉及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时调整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局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信息公开的领导和协调工作。明确每份文件在起草的过程中,由起草股室负责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意见,主动公开前由局综合股负责做好保密审核、登记。同时,我局通过局周例会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办法》精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五)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以上杭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设置安全生产、应急信息专栏,并在城区主要路段设置广告牌,在江滨路设置局宣传栏,在城区主要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宣传标语。与上杭县融媒体中心联办《聚焦安全》电视专栏节目,在县广播电视台、福建公共频道、龙岩市电视台等平台滚动播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培训活动等方面安全知识100余期。

(六)监督保障情况。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完善《上杭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上杭县应急管理局政务媒体管理办法》,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及时完整地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材料送交“两馆”,在上杭县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问卷调查、意见征集等活动,有效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

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

处理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通过不懈的努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是存在以下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文件公开不及时;二是公开信息更新不经常;三是公开渠道不够丰富。

2022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条例》规定,通过以下途径改进:一是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技术手段,运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逐步拓展网上服务项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做好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因未达到收缴条件,2021年本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下载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