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401-01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杭森防指〔2025〕2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6
- 内容概述: 上杭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5年第2号禁火令的通知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周我县天气仍然以晴到多云为主,昼夜温差大,空气干燥,加之农事林事祭事等野外用火多,火源管控难度增大,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持续处于高位,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严峻。经县森防指研究,决定发布2025年第2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时间:2025年1月6日—1月12日),县人民政府同时发布2025年第2号禁止野外用火令(时间:2025年1月6日—1月12日),请各乡镇、国有林场和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橙色预警信号发布期间工作要求,传导压实责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突出隐患问题导向和“三个重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全力以赴做好宣传教育、火源管控、隐患整治、值班值守、应急处置、督导检查等工作,确保林区安全稳定。
各乡镇、林场每日17时前向县森防办(电话:0597-3842183,传真:0597-3991119)报告当日火情、护林员和扑火队员在岗在位、每日查处野外违章用火起数、罚款、治安拘留案件等情况。
以上通知,请立即执行。
附件:上杭县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工作
上杭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5年1月6日
附件:
上杭县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工作
(摘自《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杭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的通知》(杭政综〔2022〕112号))
五、预警和信息报告
5.1.3.4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在落实好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应加强以下措施:
1.县森防指向成员单位、各乡(镇)和国有林场发出橙色预警信息通知或通过县融媒体、官方网站发布预警信息。
2.县森防指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适时发布禁火令,各乡(镇)、国有林场按要求张贴禁火令,并安排护林员开展分片巡查,制止违章用火行为。
3.停止办理野外用火审批,执行火情每日“零报告”制度。
4.县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其中一位、分管领导、林业站站长不得离开辖区。
5.县森防指适时派出督导组检查各乡镇、国有林场以及高速公(铁)路、国省道两边、林区施工企业和电力走廊等野外火源管控情况。自然资源、公安、农业农村、民政、民宗、文体旅游、森林消防大队、国网供电公司等主要成员单位应迅速部署督促各自行业领域落实防火宣传教育、巡查巡护等防火措施。县领导下沉到挂钩乡镇督导检查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乡(镇)领导下沉到挂钩村督导检查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6.气象部门加强对森林火险天气及趋势的研判,每天下午17时前向县森防指通报第二天森林火险天气情况。
7.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高山瞭望塔(台)等全部进入工作状态。
8.护林员全员上岗,统一佩戴标志开展防火宣传、巡查和做好早期火情处置(主要任务市发现火情实施获取早期扑救,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实行报扑同步,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森林火灾调查)等相关工作。全县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入集中待命,确保出勤率达到90%以上,同时县森防办视情协调县森林消防大队或派出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靠前驻防,协助重点乡镇开展宣传巡查、设卡执勤和处置突发火情等工作。
9.公安机关组织警力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对禁火令期间违反规定用火者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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