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县财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坚持稳中求进,全力落实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兜牢“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和金融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强化国企国资管理,财政金融国企协同发力,为全面推动上杭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试点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一、2025年上杭县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60.37亿元,完成预计数的100.52%,同比增加8.06亿元,增幅15.4%,企业所得税同比增加0.99亿元、个人所得税同比增加1.2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同比增加3.64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同比增加0.4亿元。其中: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92亿元,完成预计数的99.59%,同比增加5.73亿元,增幅15.01%。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为45.9%。
与向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报告的预计数相比,全县财政总收入增加0.31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减少0.18亿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2.09亿元,主要是一般债结转1.62亿元,其他县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支出结转0.12亿元。
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92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5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1.94亿元、上年结转8.2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2亿元及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其他调入0.49亿元,全县可用财政收入总量为78.3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72亿元,同比增加4.85%,加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7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49亿元及调出资金3.42亿元,全县财政支出总量70.6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7.76亿元。
(二)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县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54.55亿元,完成预计数的100.08%,同比增加6.9亿元,增长15.4%,其中: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36亿元,完成预计数的99.59%,同比增加4.98亿元,增长15.01%。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为44.69%。
与向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报告的预计数相比,县本级财政总收入增加0.04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减少0.33亿元。
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36亿元,加上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5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1.94亿元、上年结转7.15亿元、乡镇上解收入0.1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2亿元及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其他调入0.49亿元,县本级可用财政收入总量为73.81亿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49亿元(含省市专项支出16.41亿元),增长5.38%,加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76亿元、补助乡镇支出2.2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49亿元及调出资金3.42亿元,县本级财政支出总量67.6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6.17亿元。
(三)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1亿元,完成预计数的82.08%,减幅45.5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2亿元、上年结余2.47亿元、调入资金3.59亿元(含从一般公共预算中调入3.42亿元和企业上缴专项债利息0.17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71亿元(含再融资债券用于还本9.66亿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21.3亿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6亿元,减幅19.26%,加上调出资金0.0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9.75亿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19.8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47亿元(其中专项债券资金结转0.36亿元)。
(四)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
2025年年初预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0万元,支出预算350万元,调出150万元。因财政部福建监管局整改要求退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收入预计调整为-11963万元,支出预算调整为-11963万元。全县单列编制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963万元,完成预计数的10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收入总量-11953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953万元,调出资金0万元,支出总量-11953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0元。
(五)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6.9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63亿元,增幅7.07%;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64亿元,增幅7.75%,当年收支结余0.99亿元,结转下年7.95亿元。
二、2025年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县财政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全力做好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保障工作,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年度投资额进行认真梳理审核,积极向上争取各级各类补助资金和政府债券(含一般债和专项债)资金,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据统计,2025年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实际支出11.23亿元,资金来源主要是上年度结转3.95亿元、县本级财政拨款0.4亿元、上级专项补助0.92亿元、债券资金5.3亿元,保障了G205过境线项目、东门大桥改建及道路连接线工程、三个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杭县中医院智慧康复建设项目、乡镇危桥和道路修复建设、教育系统等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2025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新增政府债券情况
全县新增政府债券5.6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6亿元(主要用于教育0.3亿元、社会保障0.3亿元、城乡社区桥梁建设1.5亿元、公路建设0.5亿元),专项债券3.04亿元(主要用于上杭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工程0.2亿元、上杭县中医院智慧康复建设项目0.33亿元、上杭北站交通综合枢纽项目0.19亿元、补充基金财力1.15亿元、清理拖欠企业账款0.7亿元、上杭县上杭大道片区土地收储项目0.3亿元)。
(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全县到期政府债务还本付息10.59亿元,其中:一般债本金1.48亿元、利息1.02亿元;专项债本金4.93亿元、利息3.16亿元。
(三)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5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35.9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4.75亿元,专项债务101.16亿元),比上年增加9.82亿元,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债务限额140.58亿元内。
四、2025年财政决算有关情况说明
(一)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情况
全县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按照预算法和《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等,严格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加强预决算管理,坚持更严要求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强化债务风险防控等审议意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三保”等重点支出落到实处。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资金,加强民生支出保障,始终将“三保”支出放在优先地位,全力做好“三保”等各项重点支出保障工作,强化县级支出保障与约束,确保“三保”不出问题,促进经济发展平稳向好。2025年全县“三保”支出23.71亿元:其中“保工资”13.19亿元、“保运转”0.91亿元、“保基本民生”9.61亿元。二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提高支出效益,推动预算支出有保有压,突出支出重点、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项目清理力度,逐条逐项梳理各类财政资金,到期的一律清理收回,2025年度收回各类存量资金804万元,调整用于落实硬性刚性增支政策以及被核销的两年以上的上级专项支出。三是持续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严格落实省市统一部署,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开展2025年度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筑牢资金监管基础。同时,紧盯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群众关切的民生领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城区公交、农村公交一体化、民政养老项目、垃圾分类、东门大桥改建及道路连接线工程、历史文化街区综合提升、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机制补助、农村生活污水整县提升质量工程等八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覆盖资金1.98亿元。经过近几年的实践探索,不断丰富评价维度、创新评价模式,建立健全“评价有结果、结果有运用、运用促提升”的绩效管理闭环机制。四是防范政府债务风险。通过科学制定项目储备标准和流程,精心筛选并储备了一批高质量的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全年共谋划地方政府债券项目25个,为争取上级债券资金奠定了坚实基础。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对全县政府债务实行动态监控和精细化管理。同时,严格按照化债计划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充分利用“财政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系统”,对债券资金实施全过程、全链条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通过定期检查、专项审计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债券资金使用中的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二)全县上年度结转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年初全县上年度结转资金8.28亿元(其中乡镇结余资金1.13亿元),2025年实际使用结转资金5.75亿元(主要用于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等),年底核销0.1亿元纳入县级财力统筹使用,剩余2.43亿元继续结转下年使用。
(三)全县结转下年度支出情况
全县结转下年度支出7.76亿元,同比减少0.52亿元。其中:
1.2025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4.43亿元,本级专项结转0.12亿元、乡镇结余结转1.59亿元。
2.2025年一般债结转1.62亿元。
(四)上级补助及对下级转移支付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中上级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25年省市财政对我县补助金额为21.94亿元。包括:(1)省级财政税收返还0.71亿元,全部纳入县级年初预算统筹安排;(2)省市财政对县级一般性转移支付16.87亿元,除调整工资、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及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等纳入年初预算统筹安排外,各领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支付等大部分属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转移支付,按照指定用途专款专用;(3)省市财政对县级财政专项补助4.36亿元,均是有具体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主要在农林水、医疗卫生、社保、交通运输、环保等民生领域。
2.对下级转移支付情况。2025年县本级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2.25亿元,其中:定额补助0.72亿元,为体制补助;专项补助0.74亿元,主要是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烟叶税补助、民族乡补助等;转移支付补助0.8亿元,主要是村组织和社区运转经费补助和增资补助等。
(五)县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
2025年年初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2亿元,执行过程中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2亿元,用于消化对财政专户暂付款0.2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3亿元,其中核销两年以上省市专项0.1亿元。2025年年末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3亿元,符合国务院关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不超过当年支出预算总额(含对下转移支付)5%的规定。
(六)预备费动用情况
2025年县本级预备费预算调整数为1600万元,执行过程中动用预备费1331.47万元,其中:退还千鹤老年康复中心项目征地、报批费用648.31万元;步云石坪葡萄产业田园综合体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415.55万元;古田镇原步云三农服务中心大楼产权过户支出108.61万元;工业园区龙翔片区08-B-18四号地块收储费60万元;人社局人员经费缺口资金99万元。
(七)盘活存量资金情况
2025年,县财政共清理收回部门存量资金和财政专户存量资金0.08亿元,加上上年结余的0.1亿元,合计0.18亿元。安排存量资金支出0.15亿元,主要用于历年已核销的省市专项支出及部分重点项目支出。其中,1~10月存量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已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1~12月未安排存量资金支出。2025年12月底,存量资金结余0.03亿元(354.32万元),其中存量资金安排的闽西古田光荣院建设运行维护经费227.69万元,因代建单位未及时向项目业主单位提供结算票据而结转至2026年继续使用。
(八)县本级部门决算情况
2025年县本级部门决算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45亿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83亿元。县本级部门决算汇总收入51.27亿元,增幅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63亿元,增幅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4亿元,减幅9.2%;事业收入4.42亿元,减幅14.5%;其他收入0.78亿元,减幅52.3%。县本级部门决算汇总支出51.79亿元,增幅1.3%,其中:基本支出26.9亿元,增长2.3%;项目支出24.89亿元,减幅0.3%。结余分配0.21亿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5亿元。
五、2025年度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结算审核情况
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5年共完成预算审核项目47个,送审金额7.01亿元,审定金额6.58亿元,净审减0.43亿元,审减率6.17%;完成结算审核项目42个,送审金额5.87亿元,审定金额5.49亿元,净审减0.38亿元,审减率6.5%;登记预算备案项目288个,审前金额5.13亿元,审定金额4.81亿元,净审减0.31亿元,审减率6.09%;登记结算备案项目118个,审前金额1.94亿元,审定金额1.82亿元,净审减0.11亿元,审减率5.86%。
六、2026年上半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6年6月止,全县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30.14亿元,增幅23.09%,税性占比47.79%。(总量及增幅均居全市第一)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4.4亿元,增幅44%,非税收入完成15.74亿元,增幅8.64%。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12亿元,同比减少0.86亿元,减幅2.8%,主要原因是一般债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13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2亿元(不含调入的专项债务付息资金和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完成年初预计数2.81亿元的39.73%,同比增幅192.41%。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26亿元(含省市专项资金、专项债务付息资金和转贷收入),完成年初预算数7.83亿元的54.41%,同比减幅9.44%。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10万元(为上级专项资金)。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58亿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83亿元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3.75亿元),完成年初预计数8.63亿元的76.2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83亿元,完成年初预计数3.43亿元的82.5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收入完成3.75亿元,完成年初预计数5.20亿元的72.07%。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02亿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52亿元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2.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8.39亿元的47.92%,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5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19亿元的47.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支出完成2.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2亿元的48.11%。
(二)政府债务情况
1.新增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26年6月止,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6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3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49亿元,专项债券0.82亿元)。
2.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6年6月止,全县到期政府债务累计还本付息6.89亿元(其中:本金4.74亿元,利息2.15亿元)。
3.政府债务余额和限额基本情况
2026年6月止,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38.7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6亿元,专项债务102.77亿元),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上杭县政府债务限额144.08亿元内。
(三)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1.兜牢“三保”重点支出。严格执行全县“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核机制,依托地方财政运行监测系统,加强风险形势分析研判,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2026年我县“三保”支出预算安排23.05亿元,总体可覆盖本年度“三保”支出需求,比国家标准提高0.85亿元。6月止,累计完成“三保”支出14.23亿元,其中“保工资”6.86亿元、“保运转”0.23亿元、“保基本民生”7.14亿元。调度乡镇资金3.21亿元,确保各乡镇正常运转。
2.有力保障民生支出。财政资源向重点民生领域倾斜,1-6月全县民生支出23.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7%。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财政补助资金4.97亿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支出1.15亿元,支持扶残助残工作0.35亿元,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0.5亿元;支持各类就业创业政策落地和就业服务能力提升0.34亿元;落实育儿补贴政策0.41亿元;支持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及计生补助0.98亿元;用于教育高中免学费、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0.96亿元。
3.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进一步梳理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可向上争取的政策项目清单,举办争取资金相关工作培训,及时跟进积极财政政策变化,围绕政策策划项目。贯彻执行落实《上杭县争取上级竞争性项目资金及招商引资专项激励办法》《上杭县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绩效考核办法》,截至2026年6月,全县向上争取省市转移性补助、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等各类资金25.07亿元,其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17.46亿元,新增政府债券2.31亿元,再融资债券5.3亿元。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为扩大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拟兑现上半年争取资金奖励1190万元,充分调动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积极性。
4.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健全非税收入征管体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的《上杭县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杭财预〔2025〕14号),厘清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等征管边界,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实现收缴全流程闭环监管,杜绝截留、坐支、缓征漏征现象,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控。持续压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预算执行调度、通报和督办机制,紧盯年初预算、上级追加资金、专项债券资金、民生专项资金等重点领域,分类细化执行计划,有序加快资金拨付和项目落地进度。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按进度支出”原则,规范预算调剂、资金追加、用途调整流程,严控非必要、非刚性支出,杜绝随意变更预算事项。严格贯彻落实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收定支要求。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依托财政一体化系统对资金拨付、支付使用、项目进度开展全过程跟踪预警,及时发现和整改执行偏慢、资金闲置、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三是有序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县直部门预决算批复下达,同时明确要求各部门在财政批准(批复)预决算后20日内按时向社会公开,县直所有部门均按规定通过政府及部门等网站向社会公开了2026年预算,财政透明度不断提升。
总体上看,上半年县财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认真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性基金收入进度偏慢,实现年初预算数难度高。上半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12亿元,仅完成年初预算的39.73%,低于序时进度,根据目前已知条件,较难实现年度目标。二是“三保”及刚性支出压力大。债务余额增长导致还本付息压力持续加大,“三保”支出和“准三保”支出逐年稳增长对财政保障提出更高要求。三是历史遗留暂付性款项问题较突出。历史遗留的暂付性款项挂账问题较突出,财政收支矛盾加剧,消化难度较大,给财政运行带来较大压力。
七、2026年下半年全县财政主要工作措施
(一)稳住收入大盘,增加可用财力
1.强化重点税源税收征管。建立政企常态化联动研判机制,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税收征管,常态化与税务部门深入紫金矿业集团、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瓮福紫金等重点税源企业,了解生产经营状况,结合大宗商品价格波动情况,精准预判税收趋势,提升征管精准度。稳住金铜冶炼基本税源,深挖铜箔深加工产业链税收潜力;利用蛟洋化工园区、南岗紧盯循环储能、氟化工等新上项目的建设进度,倒排工期促投产,尽快培育接续税源;巩固建筑业,做大现代服务业税收,稳步推进税源多元化。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做到应减尽减,应退尽退,稳步提升税收收入质量,夯实税收基数,提高税性占比。
2.加快国有闲置资产盘活。建立国有资产定期清理盘活机制,积极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园区闲置房产、土地、厂房、设备等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增加非税收入,不断壮大国有资产总量。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资源出让、非税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
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带动县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上杭县2026年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深化大招商招好商行动工作方案》,突出资本招商,充分发挥紫金矿业“撬动、带动、推动”作用,通过投资入股、产业协作等方式,实现“以投促招”。完善招商与基金联动机制,以基金集聚区为抓手,着重引进行业龙头、独角兽、专精特新、瞪羚企业等发展前景好的项目,加快建立基金产业生态圈。落实《上杭县争取上级竞争性项目资金及招商引资办法》及时兑现专项激励资金,充分调动乡镇、部门招商引资积极性,促进较大、较好的项目落地。
4.发挥国有企业引领作用。落实《县属国有企业进一步改革深化提升工作方案》,指导国有企业加强有效益、有市场的经营性项目策划建设,压实国企提高经营效益责任。积极拓宽国企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聚焦“紫金+”“矿业+”,依托国投公司等龙头国企,深入开展“券商+产业+基金”招商,推动新能源产业生产基地等项目建设。全面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并举,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打造“中国铜都”“福建锂都”“智驾集群”,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坚持底线思维,防范财政风险
1.优先“三保”支出。强化收支研判,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将“三保”支出列为财政优先保障范畴,确保“三保”不出问题。明确“三保”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标准编制“三保”支出预算,落实财政资金保障。健全和完善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减少资金滞留闲置,防止出现资金沉淀等问题,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建立部门切块资金分配管理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重点扶持、绩效优先的原则,注重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撒胡椒面”。
2.有效防范风险。严守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要求,有序推进到期政府债务偿还工作,确保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核定限额内。积极做好非法集资、民间标会等政策的宣传和防范,加大非法集资打击力度,严厉整治“职业背债人”乱象,着力防范金融风险。
(三)用好老区政策,全力争取资金
1.积极向上沟通对接。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争资金就是促发展”的理念,继续把争取项目资金作为重点工作,加密“上省赴京”,强化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政策对接,强化前期工作,打好“老区牌”“苏区牌”,争取更多项目进入中央、省、市政策支持范畴,把政策机遇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落地项目,全力打造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县域样板,争取更多重点项目资金。
2.精准策划储备项目。认真策划项目、深化前期工作,制订《上级政策对接清单》《项目储备清单》等,明确乡镇、部门向上对接事项、责任人、时间节点等,高效向上对接、争取资金政策,并定期梳理更新。统一对接、统一项目包装方向,杜绝多部门重复申报、零散上报;对重点对接事项实行“专人盯办、节点提醒、办结反馈”,提升整体对接效率。争取更多项目获得专项转移支付、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
3.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用好项目策划前期经费资金池,加强重点项目前期可研、初设及概算等前期经费保障,推动争取更多项目资金。及时兑现乡镇、县直部门向上争取资金专项激励,预算安排500万元专项用于弥补各单位各乡镇向上争取资金经费不足。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能力
1.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继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逐步实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各模块全面上线。继续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和标准。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加强宣传培训,增强零基预算理念,提升预算法治意识,落实部门主体责任,严格部门预算管理。
2.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大力推行绩效管理,建立资金“事前评估、事后评价”全链条管理机制,建立的绩效管理体系,对重大项目开展全过程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业务推动的重要依据。 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3.加大上级转移支付支出进度。督促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提升项目成熟度,增强竞争性;同时,督促项目单位对支出进度较慢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及时办理验收、决算、评审结算等手续,及时支付资金,提高资金效益。对支出进度较慢的每月由县财政局点对点发函或联合大督办督促加快资金进度。
4.完善县对乡镇财政体制。根据乡镇提出的建议并参考周边县市做法,结合我县财力情况,积极吸收合理意见,进一步理顺县与乡镇的财权与事权及财政分配关系,制定2026-3030年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乡镇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促进县、乡镇区域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
5.提升财会监督质效。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建设,紧盯重大政策、重点资金、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项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落实好“建立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管理机制”,稳妥有序规范地方财政补贴。深化与纪委、巡察、审计等监督贯通协同,以强有力的财会监督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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