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上杭县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政〔202
1〕13号)《上杭县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上杭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专项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电创
〔202
1〕1号)《关于做好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杭商务联〔20
22〕45号)等文件精神,
通过企业申报,会计师事务所审查,经县财政局和商务局联合审核,给予上杭工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补助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共567.5万元,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在此期间如有疑义,请向上杭县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597-3315308),电话及当面反映请在正常上班时间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