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农〔2021〕38号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农用薄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局属有关股站:
为加快推进农用薄膜污染治理,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用薄膜、肥料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科教函〔2020〕628号)《关于做好农膜回收利用台账建设和农膜残留监测点布设工作的通知》(2020N1447)及《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农用薄膜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龙农办〔202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上杭县2021年农用薄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3日
上杭县2021年农用薄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膜与回收利用是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效防治农村“白色污染”、确保乡村宜居宜业具有重要意义。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要求,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等三大攻坚战,确保农业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不断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业绿色发展成果得到不断夯实。
二、目标任务
全县农业生产者清洁生产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上规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膜使用与回收利用全面纳入监控,农产品主产区全面实现清洁化生产,农业面源污染从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全县2021年农用薄膜回收率达85%以上,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营造农用薄膜回收利用良好氛围。各乡镇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宣传栏等媒体,采取科技进村、技术入户、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强对农用薄膜污染治理的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公众对开展农用薄膜回收利用的认同和支持,积极引导广大农业生产者主动参与农用薄膜回收利用,进一步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大力推广农用薄膜回收利用新技术新产品。县乡两级农业部门要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强农用薄膜回收利用措施、操作规范、质量标准等方面技术指导和培训;要因地制宜推广一膜多年使用、适期揭膜等技术,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用薄膜产品,提高使用效率和使用效果;探索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技术验证、产品遴选和试验示范,逐步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实现农用薄膜用量减量增效;要科学总结本辖区农业薄膜使用与回收利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治理模式,推动农用薄膜回收与资源化利用。至2021年底,各乡镇农用薄膜回收率必须达85%以上。
(三)不断创新农用薄膜回收利用机制。各乡镇要因地制宜创建适宜本乡镇产业特点的农业薄膜回收机制,特别是粮食、蔬菜、水果、茶叶和食用菌等农作物主产区、农业产业园区、农业示范基地要积极推进农业薄膜回收利用工作;积极引导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膜使用量大的农业基地建立农用薄膜临时安置场所,避免农用薄膜使用后随意丢弃。开展农用薄膜生产者、销售者责任延伸制试点,落实生产者、销售者的主体回收责任,推广使用国标地膜。健全回收再利用激励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构建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有关乡镇要督促已建立的庐丰、白砂、古田、泮境、蛟洋5个废弃农膜区域回收点积极开展农用薄膜回收利用工作,其它乡镇要探索适合本地的回收利用模式,如以旧换新、以奖代补、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通过创新回收利用机制,全面推开我县农膜回收利用工作。
(四)建立农用薄膜回收利用政策扶持奖惩机制。对从事农用薄膜回收利用的市场主体,县乡两级部门要在落实好国家、省、市已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基础上,加强政策创设,争取从用地、用水、用电、税收等方面加大对农用薄膜回收利用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对农用生产经营主体随意丢弃废旧农膜或不适时回收经营流转田块的废旧农膜,进而造成白色污染的,县乡两级部门将把此类经营主体列入黑名单,禁止申报各级惠农政策。
(五)持续跟踪农用薄膜回收利用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要加强跟踪农用薄膜回收利用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与统计部门沟通协调,切实摸清辖区农膜使用量底数,掌握回收利用情况,认真填写《上杭县农膜使用与回收情况季报表》(详见附件1),于当年6月28日、9月28日和12月21日前上报至县农技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农用薄膜回收利用工作,成立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股站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安麒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蓝仰林 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成 员:傅莉娥 综合股负责人
兰华秀 计财股负责人
钟卫胜 乡村产业发展股负责人
吕荣海 农技站站长
吴永华 经作站站长
黄光环 植保站站长
傅 松 土肥站站长
邱凤秀 种子站站长
李月娥 农技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县农技站,办公室主任由吕荣海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局属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共同推动农用薄膜回收工作深入开展。
(二)畅通工作衔接。局属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工业信息等县直部门,明确各部门在农用薄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环节的监管与管理职责,做好部门间工作衔接,从源头生产、规范流通、使用引导、回收处置各个环节推进农膜使用回收工作,确保我县农用薄膜回收利用工作取得实效。
(三)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乡镇属地责任,把推进农用薄膜回收利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构建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根据县级工作方案,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推进小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四)保障政策扶持。根据政策支持、资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大力扶持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的各个环节。农业生产专项资金要重点用于清洁生产,粮食产能模式攻关、水稻全程社会化服务、省级标准化示范基地、设施农业建设、示范家庭农场等项目申报,要与农用薄膜科学合理回收利用相挂钩,予以政策倾斜;继续扶持区域回收点开展农用薄膜回收工作,明确区域废弃农膜回收标准:对地膜(一般厚度为0.008—0.02毫米),给予每个回收点0.7元/斤的补助。
(五)强化绩效考核。为推进全县农业薄膜回收利用工作,我县已把农用薄膜回收利用工作作为打好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内容,纳入县对乡镇绩效目标考核,进行严格考核;加强检查监督。各乡镇要定期自查农用薄膜回收利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县局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各乡镇工作进度,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组织有力、工作扎实、落实有效的乡镇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得力、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适时进行公开曝光。
附件:上杭县农膜使用与回收情况季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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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上杭县农膜使用与回收情况季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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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人: |
手 机: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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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
农膜使用 |
农膜回收 |
宣传与培训 |
地膜 回收率(%) |
农膜 回收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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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膜 使用量(吨) |
地膜覆盖面积(亩) |
棚膜 使用量(吨) |
地膜 离田 回收量(吨) |
地膜再利用量(吨) |
棚膜 回收量(吨) |
棚膜 再利 用量(吨) |
农膜 回收 企业(个) |
农膜 回收 网点(个) |
发放 宣传 材料(份) |
培训场次 |
培训人次 |
举办农膜回收利用宣传推介活动(次) |
参与 宣传推介活动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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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l.农膜包括地膜和棚膜; 2.地膜回收率=地膜回收量/地膜使用量×100%; 3.农膜回收率=农膜回收量/农膜使用量×100%。 请认真填报此表并于6月28日、9月28日和12月21日前报送至sh388830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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