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福建省、龙岩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打好净土保卫战,进一步推进我县土长制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土壤保护及污染防控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改善和提升土壤环境质量,保障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制定我县全面推行土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底,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健全,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得到管控。到2025年底,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建立健全,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三、主要内容
完善我县土长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通过掌握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严格监管各类土壤污染源、加强农用地保护与安全利用、严格管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强化土壤环境监管等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土壤保护及污染防控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改善和提升土壤环境质量,保障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四、解决的问题
作为我县守护净土工作的一项制度解决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落实的难题。进一步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管控土壤环境风险。
龙岩市上杭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