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5日在上杭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一、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县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强化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兜牢“三保”底线,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强化国企国资管理,财政金融国企协同发力,为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探索走出具有上杭特色的共同富裕之路提供有力财力保障。财政改革发展有序推进,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2025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
2025年,全县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4.5亿元,增幅4.2%;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45亿元,增幅3%。年度预算执行中,由于一些新情况、新政策,引起了全县预算收支变化,按照财政收入来源情况分析,并结合中共上杭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十四五”规划中财政收入目标(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将达到60亿元),2025年,全县财政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60.06亿元,增幅14.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44.1亿元,增幅15.48%。1-11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58.93亿元,同比增长18.34%,完成收入目标的98.12%。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92亿元,同比增长18.07%,完成收入目标的97.33%。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62.5亿元(含省市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增幅2.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预计50亿元,占比80%,继续保持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比80%以上。1-11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4.34亿元,同比减少3.54%,完成支出目标的86.94%。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54.5亿元,增幅14.37%;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0.69亿元,增幅15.01%。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0.69亿元;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收入7.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2亿元、从其他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85亿元,以及2025年新增一般债券及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3.53亿元,合计53.29亿元;减去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和调出资金7.0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48亿,县本级全年可安排的财力为44.78亿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44.77亿元,收支对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余0.01亿元,按规定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19.04亿元(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1亿元、上年结余1.15亿元、调入资金3.5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2.71亿元),总支出预计19.03亿元(含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3.04亿元、债务还本付息12.9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0.01亿元。1-11月,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8.6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3亿元,同比减少44.35%,完成收入目标的71.99%;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6.92亿元,同比减少25.31%,完成支出目标的92.34%。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1.2亿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1.2亿元,调出资金预计0亿元,结余为0。1-11月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22亿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22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8.12亿元,支出预计7.79亿元,结余为0.33亿元。
5.地方政府债务执行情况
(1)2025年,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县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0.46亿元(新增一般债务限额2.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86亿元)。
(2)2025年新增一般债务2.6亿元,新增专项债务3.04亿元,主要用于东门大桥改建、中小学校基础建设、园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消化暂付款)等。
截至2025年12月,全县政府债务余额预计137.70亿元,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上杭县政府债务限额143.43亿元以内。
以上数据在决算编制中可能还会有变动,决算编成后再按规定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等有关规定,以及县人大预算决议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要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规范预算调剂行为,从严控制不同科目或者项目间预算资金的调剂;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兜牢“三保”底线;继续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充分发挥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有力维护了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1.积极组织财政收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减税降费及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等影响,全县财税库部门加强协调,进一步压实组织财政收入责任,积极培植和拓展税源,严格按规定组织非税收入,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稳中有升,为统筹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2.全力支持社会保障。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行大病医保“三保合一”均衡化,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保享受保费补助。继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支持村卫生所建设,县财政用于卫生医疗机构人员、设备、项目建设等支出约1.7963亿元。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人均85元提高到90元。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安排县财配套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832万元。支付残疾人专项补助资金486.71万元。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养老服务支出1040.24万元。
3.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主动把握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契机,积极向上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2025年共向上争取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资金10.6亿元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64亿元,保障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有效发挥投资拉动作用。全面梳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情况,做实做细偿债计划,落实偿债资金安排,按期足额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严格将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全口径债务统计监测,认真做好债务风险分析、研判和预警,依法合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4.教育文化持续发展。继续支持教育强县建设,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中教育优质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落实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政策;继续落实高中免杂费和住宿费政策。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升乡村文体设施建设和促进乡村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水平,推进我县文化体育事业健康繁荣发展。
5.财政资源配置优化。一是政府继续过“紧日子”要求有效落实。严格执行县人大批准的预算,科学有序安排各项支出,优先保障“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重点和刚性支出,其余非刚性非急需支出一律暂缓安排。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坚持“非危不修”原则,暂缓安排办公业务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资金。二是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低效多压减、有效多安排”,加快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构建全方位格局,探索构建政府收支预算绩效指标体系,逐步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对所有项目支出实施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
6.积极争取政策资金。组织修订完善《上杭县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绩效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积极性,向上争取竞争性资金较上年有一定程度提升。2025年,全县向上争取省市转移性补助、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等各类资金预计41.5亿元,并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为扩大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年全县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县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以及代表和委员们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部门以及全县人民上下同心、努力奋斗的结果。同时,我县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部分企业税收收入受大宗商品市场影响波动较大,税收收入出现减幅;财政收支矛盾较突出,仍处于“紧平衡”状态;部分乡镇财源薄弱,财政运行比较困难;部分单位预算执行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项目前期工作未准备充分,导致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较慢,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改革、统筹谋划、积极应对、努力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和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26年预算草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增强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持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三保”和化债等重点支出;完善预算评价制度,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审核;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强化财会监督,加强预算监管,推动部门预算管理规范透明、约束有力。
(二)预算编制原则
1.实事求是、科学预测。坚持收入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综合考虑我县“十五五”发展目标和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编制财政收入预算。
2.打破固化、提质增效。继续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突出绩效导向,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
3.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衔接。
4.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可能,优先保障“三保”,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严禁将超财力的新增提标扩围事项纳入预算,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5.强化管理、防范风险。坚持预算法定,规范编列部门预算,增强预算完整性。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抓实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工作,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三)预算编制具体要求
1.强化落实重大政策的保障能力。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作为首要任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的财力保障。坚持服务中心、保障重点,聚焦县委十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兜牢“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全力以赴推进探索走出具有上杭特色的共同富裕之路。
2.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突出保基本、守底线,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各部门和单位2026年一般性支出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25年支出规模。继续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车辆购置,强化出国出境审批,从严把握公务接待,实行“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控制机制,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严格控制会议和培训数量、时间和规模,加强差旅费管理;严格控制展会、节庆支出;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坚持办公用房非危不修,积极盘活存量资产;严格控制和执行资产配置标准,强化政府资产内部调剂调拨,推进资产共享共用,防止资产闲置浪费。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全口径全过程监管机制,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加强项目建设紧迫性、经济性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重点审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建设规模、建设标准以及资金拼盘,严禁擅自突破项目概算,严格落实新上项目不得新增政府隐性债务、资金拼盘未落实不得立项等规定。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监管,通过顶层设计,分清轻重缓急,打通信息壁垒,实现共建共享,强化造价评审,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按照只减不增、只出不进原则,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数量,规范编外聘用人员薪酬福利待遇和薪酬管理。坚持承诺有度、承诺有信,除中央、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外,各项民生政策不再提标扩面。
3.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严格按照《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本级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2022〕42号)要求,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编制2026年度预算,进一步打破基数概念和“只增不减”支出固化格局,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逐步构建“破基数、促统筹、保重点、提绩效”的资金安排机制。除教育等明确“只增不减”的重点支出外,其他预算支出安排不再与上年预算安排数相对比、相挂钩。以零为基点,以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事业发展目标为导向,以政府可用财力为基础,根据资金实际需求、项目轻重缓急、绩效评价等统筹安排预算。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应用,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充分发挥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合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基本履职和重点工作需要。进一步健全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加快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支出标准体系。
4.规范部门预算收入和存量资金管理。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衔接,加强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资金的统筹管理,各部门按规定将取得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类收入在部门和单位预算中反映。对上级切块下达资金,在符合中央、省、市、县规定的前提下,与县级同领域专项资金相结合,一并研究预算安排和资金使用。加大当年预算和结转结余资金统筹力度,对部门连续结转规模较大的,减少当年预算安排。盘活各类存量资源,各部门2025年当年度未用完的本级预算结转资金,除已开工在建、按合同或工程进度确需继续支出等特殊原因外,全部收回县财政统筹使用。强化结转结余资金与当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优先消化结转结余资金,并相应减少当年财政资金安排。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按照《关于印发上杭县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杭财预〔2023〕28号)规定执行。
5.健全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新增专项资金立项工作,新增入库项目应开展可行性研究及事前绩效评估并经县政府批准设立,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编入2026年部门预算。做好项目库维护,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入库审核,确保立项依据充分并具备可实施条件。完善专项资金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县直部门2025年执行到期的专项资金,除县委、县政府有明确要求及另有规定外,一律终止执行不再延续;未明确政策期限的专项资金,执行期超过3年即视同到期予以取消,确需延续的,经绩效评估后,按立项程序重新报请县政府批准。做细做实项目排序,优先保障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大项目和按既定政策据实保障项目,预算执行中,除县委县政府新交办任务外,不得新增支出事项,不得将年初重点保障的刚性重点项目、专项业务费等支出调剂用于其他项目。管好预算项目库,对实施周期内的项目实行滚动管理,实施完毕的项目应及时予以终止,因政策调整或形势变化无需继续实施的项目予以作废,及时清理项目。
6.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体系。强化事前功能评估,按要求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及财政支出有效性等,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项目入库的必备要件。科学合理设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使绩效目标能够突出项目核心产出和效果、与预算金额相匹配。按要求同步设定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随同部门(单位)“二上”预算报送。加快推进核心指标、共性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绩效目标的实质性审核和绩效指标入库审核。加强执行中绩效监控和事中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整改,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积极组织部门评价和单位自评,客观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结果,对到期重大政策、项目上一周期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提高评价质量。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结果与改进管理、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对实施效果不明显、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项目和单位,不安排或少安排预算,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持续推进绩效信息公开,指导督促部门(单位)开展绩效公开工作,将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随同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
7.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杜绝超财力安排支出。除县委县政府既定事项外,部门新增支出原则上通过调整本部门支出结构解决。确需新增设立专项资金,应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编入2026年部门支出预算。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部门和单位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负责。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禁突击花钱,及时纠正预算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要求,落实巡察整改、审计、预算执行监控、预算监管等发现的问题,强化发现问题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于屡审屡犯和存在问题突出的,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加强预算评审和监管结果运用,对财政预算评审整体审减率较高的部门,适当压减下年项目支出预算。
8.认真做好预算管理其他相关工作。要求各预算单位加强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数据分析应用,用好基础信息库、支出标准库、预算项目库,全面掌握预算收支、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等信息,更好统筹部门预算资源,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切实履行预算公开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开内容和格式,加强预算公开信息的质量,建立健全预算公开制度,对预算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严格按经济分类、政府采购品目和具体采购项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等政策要求。要求各预算单位科学合理编制部门中期财政规划,进一步增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将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编入部门中期财政规划。
(四)202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
2026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45.28亿元,比2025年预计完成数44.10亿元增加1.18亿元,增幅2.68%。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28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6.96亿,全县收入合计52.24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28亿元,加上上解支出1.4亿元、调出资金6.19亿元(调出至基金用于专项债还本1.14亿元、专项债付息3.59亿元,其余用于消化暂付款和安排土地收储征迁及报批费用)、一般债务还本支出0.32亿元,全县支出合计52.19亿元,结余为0.05亿元。
截至目前,上级财政提前下达我县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5.27亿元,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已单列预算收支。
2026年全县“三保”支出预计为22.76亿元(含目前已提前下达的省市专项4.32亿元),其中:保工资12.78亿元,保运转0.5亿元,保基本民生9.48亿元。2025年“三保”支出预计完成23.78亿元(含省市专项支出)。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42.42亿元,增长4.25%,加上上级返还性收入和一般转移支付6.60亿元、乡镇上解收入0.1亿元、土地指标调剂0.2亿元,国有资本调入资金0.17亿元,县本级收入预算合计49.4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23亿元,加上上解支出1.4亿元、县财政对乡镇的补助支出2.31亿元、调出资金6.19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0.31亿元,县本级支出预算合计49.44亿元,收支对抵,结余为0.05亿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亿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95亿元。收支对抵,结余为0.05亿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55亿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0.38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17亿元,收支对抵,结余为0。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63亿元,支出预算8.39亿元,收支对抵,结余为0.24亿元。
(八)扎实做好2026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有关规定及县人大有关要求,自觉接受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决算决议。做好年中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相关专项报告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压紧压实审计整改责任,限时按项逐条推进整改。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坚持整改具体问题与完善管理体系相结合、完善规章制度与健全落实机制相结合、强化监督指导与实施有效约束相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
2.强化财政收支预算执行。一是积极做好收入工作。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禁收取过头税费和虚收空转。健全重点税源企业联系监测制度,加强动态跟踪,完善税收征管机制,持续优化服务,做好政策指导。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机制,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坚决防止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二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坚持预算法定,严格执行县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加强暂付款项管理,确保预算收支平衡。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推进财政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优化分配流程,加大监督力度,强化数据共享,进一步提高直达资金管理水平,增强直达机制的政策效果。
3.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一是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依法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定,强化“借、用、管、还”的全链条、全方位管理。统筹做好新增债务限额安排,强化预算约束。二是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健全专项债券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储备、评估与遴选,将债券资金精准投向县委、县政府确定实施的重点领域项目,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三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完善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透明,以公开促规范、防风险。严格落实到期政府债务偿债责任,积极向上争取再融资债券,坚决防范债券违约风险。抓实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一是推动绩效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将绩效理念和管理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有效衔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二是推动政策、项目评估与预算编制高效联动。将绩效关口前移,加强事前绩效评估审核,全面开展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将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5.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强监管和督促县属国有企业降成本增效益,继续发挥县域国有资本产业引领作用,继续用好政府资源和优势,提高县属国有企业盈利能力,支持县属国有企业做大做强,为县属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民经济主导作用奠定基础。善用人才,不断优化引才用才留才的体制机制。扎实有序将国企改革要点一竿子插到底,根据《上杭县属国有企业进一步改革深化提升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加快推进国企改革相关工作,做大做强县域国资,全面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6.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持续推进省级金融支持共同富裕试验区,打造好全国普惠金融示范区品牌建设。积极加强金融体制创新,持续做大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总量,优化结构,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和效益。认真组织乡镇和相关部门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积极做好县内企业申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攻坚克难、奋发有为、与时俱进,扎实做好全县财政各项工作,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上杭新篇章中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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