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34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龙政办函〔2021〕7号)要求,现将《2021年上杭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细化职责分工,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的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同时,要对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结合《上杭县2020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反馈清单》(见附件),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县政府办已将各单位落实《2021年上杭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和《上杭县2020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反馈清单》整改情况纳入县对乡镇、县直部门2021年度政务公开指数绩效考评内容,并占重要分值。同时,各单位也要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单位要将落实《2021年上杭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和《上杭县2020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反馈清单》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于2021年11月10前纸质版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县政府办政务公开与电子政务股(县行政办公大楼710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县政府办胡发荣内网OA邮箱,联系方式:13860224347.
附:《上杭县2020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反馈清单》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上杭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为加快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区、示范区、模范区作出新贡献。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县数字办要在上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题,各乡镇、各部门要做好各类规划内容保障工作,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做好规划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各有关单位要将规划信息数据归集整理,并以适当方式在上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
牵头单位:县数字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3.加强市场规则标准公开。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密切跟踪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和宣传。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4.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和监管执法信息。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统一市场,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一视同仁公正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5.抓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县数字办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县直各单位要主动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计划,随机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信息。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6.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7.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8.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工作,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9.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围绕精准防控、人物同防、隔离管控等措施,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发布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信息,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加强疫苗科普宣传,引导公众科学认识疫苗接种的异常反应。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10.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11.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引导公众建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树立健康生活理念,保持疫情防控中形成的良好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12.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及统筹抓好“五促一保一防一控”工作为重点,做好政策解读发布工作。聚焦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靠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充分挖掘国内市场潜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以及促生产、促消费、促项目建设、促外经贸、促旅游、保基本、防风险、控疫情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13.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20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及《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解读责任,落实解读机制,做到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14.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可根据实际条件,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15.创新解读形式。善于运用图表、动画、音频、视频、H5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开展解读,加快形成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16.提升解读工作质量。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避免简单精简或摘抄政策文件,增强解读针对性,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让群众能接受、广知晓、会运用、多收益。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三)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17.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18.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19.密切关注、及时回应重点舆情。重点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0.切实做好议案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县数字办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各议案提案办理单位要主动公开议案提案办理答复情况。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数字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21.及时更新县政府门户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县政府门户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2.全面推进规章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底前将本县现行有效规章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23.系统梳理规范性文件。县司法局要系统梳理近三年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并标注有效期,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信息(包括失效、废止、继续有效类、修改类规范性文件目录),有效解决底数不清问题。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4.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县数字办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县直有关单位要主动公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和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信息(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信息。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数字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25.推行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
牵头单位:县数字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6.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政务新媒体建设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
牵头单位:县数字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7.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专项检查。完成规范化改造,统一名称和格式,实现法定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数字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8.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跟踪评估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情况,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照标准指引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6个试点领域责任单位要做好目录信息更新工作。完善乡镇编制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照目录要求及时完整公开政务过程和结果信息。各乡镇、各部门至少要上报1篇今年本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动态信息于11月10前发至县政府办胡发荣个人oa内网邮箱。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9.持续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积极开展线下专区建设,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策查询、办事咨询等便民服务,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四、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30.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增强答复的针对性。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31.依法落实信息处理费有关规定。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县财政局要出台相应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32.跟踪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及时跟踪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在2021年底前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避免同案不同判问题。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33.跟踪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各主管部门要督促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及时跟踪本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优化公共服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34.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跟踪落实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修订情况,依法依规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