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函
时间:2024-02-28 11:25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持续强化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落实省市“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要求。结合省住建厅《深入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推动村镇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村镇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龙建村〔2024〕2号)工作部署,现就2024年度我县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持续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

  按照《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通知》《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上杭县财政局 上杭县民政局 上杭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上杭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通知》(杭建综〔202151号)文件要求,落实以县级为单位常态化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跟踪监测,各乡镇每月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专项筛查和危房鉴定工作,建立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台账,每年同步完成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全覆盖动态监测录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总结经验成效,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得到保障。

  二、深入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

  持续加大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力度,继续推进实施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是实施上杭县农村生活污水整县提升治理工程。在10月前完成省、市下达我县乡镇生活污水管网新建改造任务30公里以上,且达到我县公布的《“十四五”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方案》管网建设计划要求。逐步提升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古田镇完成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5%以上整改任务,其他乡镇力争达75%。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负荷率,完成古田镇、茶地镇等2个以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负荷率达到60%以上整改任务,原建规模过大导致无法达到60%的做到应收尽收。二是有序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造进度,确保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三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进一步完善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四是6月底前完成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智慧化平台建设。五是加快负荷率低于50%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改,有关乡镇应全面加快推进。六是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在6月底前完成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急演练,全年度完成有限空间作业培训40人次。

  三、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进一步做好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工作,重点做好偏远乡村、人口大镇、重要节假日的环境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确保保洁成效。一是持续做好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打包市场化工作,进一步细化优化考评市场化运营管理。二是持续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镇创建活动。按照“六个有”的要求,蛟洋镇于9月中旬前完成全镇域垃圾分类机制建设,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三是全县于10月前完成市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县创建。四是坚持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日常监管。加强乡镇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整治后的巡查监督,落实农村生活垃圾保洁、清运的各项工作要求,防止农村垃圾乱堆乱倒,重点做好节假日期间农村生活垃圾保洁清运。

  四、持续深入开展农房整治

  持续做好农村建筑风貌的管控。一是强化农房风貌管控,持续完善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房建筑立面图集,配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落实“带图审批”和“带图监管”制度,推动新建农房彰显地域风貌,持续整治动态新增裸房二是推动新建农房按照建筑立面图集建设,除临江镇外各乡镇建成1栋以上示范房,引导村民规范建房,提升建房水平。三是持续推进裸房整治工作,年度完成既有裸房整治900栋以上。四是县级将根据各乡镇实际效果,对部分农房整治示范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实施奖补。

  五、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监管

  按照闽政办〔202155号、政办〔202180号及杭政办〔202152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落实长效机制,完善落实审批监管、调研督导、追责问责制度机制,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配备乡镇专职工程施工专业管理力量,强化落实网格化巡查,持续开展“四到场”监管,及时巡查报告处置建房安全隐患。开展镇村干部、农村工匠、建房人农村建房安全常识轮训,年度完成镇村干部及农村建筑工匠培训3500人次以上。

  六、持续推进传统风貌保护利用

   一是加快保护规划编制报批工作,要尽快完成辖区内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及时组织评审报批。2024年完成南阳镇黄坑村、官庄乡回龙村、稔田镇官田村3个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批复。二是持续落实镇(乡)更新改造、组织项目建设和开展征地拆迁前,历史文化资源普查甄别、认定公布和评估论证工作。三是在完成省级补助资金修缮保护8栋历史建筑(溪口镇陈屋村大夫第、石铭村南宗堂、中都镇由安村善书堂、兴坊村黄氏祠堂、庐丰畲族乡丰济村坎下民居2、蛟洋镇华家村回屋哩、珊瑚乡上珊瑚村梦宏居、才溪镇才溪村五桂堂)项目基础上,市县将继续奖补一批古民居、古建筑修缮项目,各乡镇应及早谋划、及早启动、及早实施、确保效果。四是再公布一批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持续落实新公布和已公布的所有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和保护图则编制工作并录入省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信息系统。五是根据上级部署安排,积极做好我县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申报工作。六是加强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加大“租养平台”上线工作力度。庐丰乡丰济村、中都镇田背村、南阳镇南坑村3个村庄于20249月底前完成古民居、古建筑上线“租养平台”工作。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丰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的开发路径,总结一批典型案例。七是加强我县传统村落、历史建筑防火巡查,落实防火安全责任。

  七、开展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

  一是古田镇开展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示范省级样板镇,对照当年成效要素的要求,组织样板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1栋以上适老化、宜居化、民宿化农房改造,打造公共空间。加大工作力度,提早完成年度任务,注重实施效果,争取省级正向激励补助。二是组织蛟洋镇华家村开展2024年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组织项目台湾团队落实乡建乡创服务,按照“陪伴式”每月指导服务不少于10天或每年累计不少于100天的标准进行督促,及时编制设计方案。三是根据各乡镇村镇建设工作创新开展情况,召开1-2场县、市级现场会或培训会。

  八、严格工作要求

  一是聚焦重点任务,全面提早启动今年村镇工作。各乡镇要对照项目完成时限,倒排工作计划,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在项目用地、规划选址、资金保障、项目设计、技术服务等方面要提前考虑、提前布局,提前开展。项目进度出现偏差时要针对原因,采取措施纠正,动态调整计划,消除进度影响,如期完成任务。并留足时间对项目进行查缺补漏,提升完善,保质保量的通过省市县验收考核;要抓早抓实,开创好村镇工作的新局面;各项任务倒排时间节点制定计划,于315日前盖章报送我局城乡建设工作站。二是强化监督指导。加强对项目责任单位的监督指导,深入项目现场,紧盯关键施工节点、关键时间节点开展督导指导服务;针对项目可能出现的问题,帮助协调解决,提供技术支持。三是强化资金使用。各乡镇要按照《福建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建〔202110号)和《龙岩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龙财资环〔202145号)文件规定,及时拨付各级补助资金,并跟踪落实资金投资进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严格执行“三个清单”制度。各乡镇要按照《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中实行“三个清单”制度(试行)的通知》(闽建办〔20236号)文件要求,强化项目建设进度及安全管理,落实省级资金拨付时间节点,关注预防重大舆情,守住安全、环保等底线,全面提高工作实效。五是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要及时提炼总结项目创建过程中的新方法、新成效,积极向省市县报送工作亮点,做到每月都有新突破、新进展;积极通过微信工作号、抖音等新媒体对亮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

  附件:2024年上杭县村镇建设工作任务安排表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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