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县2024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等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04 14:57

各有关单位:

  2022年招募派遣到我县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即将服务期满,2023年派遣到我县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将满一年。为准确评价“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岗服务期间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省、市“三支一扶”办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省、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等管理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期满考核工作

  (一)考核原则、方法和对象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和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日常考察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年度考核对象为2023年派遣且当前在岗服务的毕业生;期满考核对象为2022年派遣且当前在岗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日期按出征派遣之日起2年足年足月足日计算。按规定程序解除协议的,不列为考核对象。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业务技术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廉”主要考核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情况。年度考核以日常考核(考察)为基础,重点考核“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日常工作表现、服务业绩;期满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对被考核人整个服务期间的总体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毕业生所在服务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派遣到乡镇所属单位服务的由乡镇党委负责,派遣到县直部门所属乡镇单位服务的由县直主管部门负责,以下简称服务单位),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毕业生,由乡镇党委会同团县委负责考核其担任团干部期间的工作情况。各服务单位要按照以下要求做好本单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考核工作:

  1.个人总结。“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考核内容的要求,对服务期间的德才表现和工作情况以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填写《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考核登记表》)一式四份、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填写《龙岩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四份。调整服务单位的毕业生在现服务单位考核,其中在原服务单位工作情况应由原服务单位予以鉴定。

  2.民主评议。“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单位进行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时,既要全面体现考核内容要求,又要重点反映工作完成情况;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毕业生在团委工作岗位上的表现情况,要进行专门考核。

  3.组织考核。服务单位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结合毕业生日常考察、年度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形成考核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初步建议。

  4.确定考核等次及考核时间安排。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服务单位在毕业生考核登记表中填写考核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初步建议,拟推荐为优秀等次的人选要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省、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8月9日前将《考核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县人社局东409室人力资源开发股。县人社局将适时组织考核小组到各服务单位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现实表现进行考核了解,根据被考核人德能勤绩廉表现、服务单位的考核意见和考核等次初步意见,以及考核了解情况,按照优秀等次比例,分别提出我县省、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等次意见,上报市人社局审批确定。考核材料存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档案。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省级的报省“三支一扶”办同意),可终止其“三支一扶”计划协议。终止协议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考核结果应用

  1.制发期满服务证书。对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省“三支一扶”办将统一制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2.表扬激励先进典型。省“三支一扶”办、市人社局将对优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予以通报表扬。

  二、组织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有序离岗

  (一)做好期满材料报送工作。服务单位填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期满证书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和毕业生一张一寸免冠彩照(照片背后备注姓名)于8月9日前报送县人社局。

  (二)做好有关工作衔接

  1.做好工作交接和安全教育。服务单位要根据省、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的时间,抓紧部署相应的服务期满毕业生离岗前的交接工作。服务单位和毕业生要共同列出毕业生在服务期间的业务工作、文件资料和财产设备等交接清单,在明确相关交接事项,履行交接手续后,毕业生方可按照协议约定离开服务单位。服务单位要加强期满离岗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增强毕业生防火、防盗、防病患、防事故和其他意外伤害的意识,提醒毕业生注意返程路途安全。要格外关注就业压力等可能引发毕业生情绪、心理的波动和变化,及时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岗。

  2.做好档案和组织关系转递。服务期满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和组织关系随就业单位迁转;暂未就业的,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县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三)做好就业服务跟踪工作

  做好服务期满毕业生就业跟踪统计工作,“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服务单位或毕业生本人要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县人社局;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进行实名登记,相关的就业信息及时上报县人社局。

  三、工作要求

  (一)服务单位要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期满考核和期满离岗前管理服务工作,把该工作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顺利实施的一项重要措施抓好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好相关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二)补录人员于服务时间满一年或两年后再按照前述考核原则、方法、内容和程序等开展考核,考核材料于满一年或两年的前20日报送。

  附件:1.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登记表

  2.龙岩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登记表

  3.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期满证书信息采集表

  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4日

编辑:华珏敏;编审:华国平;监制:黄立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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