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910-0100-2024-00008
- 备注/文号:溪政〔2024〕2号
- 发布机构:溪口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8
- 内容概述: 上杭县溪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溪口镇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开展建立新型劝导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溪口镇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开展建立新型劝导机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杭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
2024年溪口镇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开展建立新型劝导机制工作方案
根据县道安办关于印发《防控较大及以上道路交事故 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2023〕135号),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我镇农村交通劝导站开展新型劝导机制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夯实农村道安综合治理基础,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镇11个村(居)所属辖区劝导站开展建立“事前宣传、事中劝导、事后教育”的新型交通劝导工作机制。
二、劝导站种类、数量及布点
(一)劝导站应根据道路实际及通行条件分三级:一级劝导站,主要布设在国省道、县道与乡道交汇点路段;二级劝导站,主要布设在乡道与村道交汇路口;三级劝导站,主要布设在村道关键进出口处。
(二)布点位置要选择安全位置,和国省道、县道与乡道交叉口有足够的缓冲安全距离。劝导站设置布点由县道安办指导,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村(居)委会具体实施。各地应根据辖区村镇分布和路网结构特点,合理安排劝导站设置布点工作。劝导站分为村口劝导站和重要关口劝导站两类,原则上应设置在通行乡村道路的行政村主要进出口、车流量较大的乡村道路与国省县道交汇处、大型企业和产业密集厂区进出乡村道路交汇处,以及关键路口路段等位置;只有单一出村口的行政村,劝导站应设置在出村口;出村口较多的行政村,劝导站应设置在主要出村口或出村机动车集中通行的路口、路段。属多个行政村机动车共同通行的必经路口,由乡(镇)政府统一整合多个行政村力量设置重要关口劝导站。
(三)劝导站数量。我镇总计11个村(居)辖区应建劝导站数量11个,其中:一级劝导站0个、二级劝导站4个、三级劝导站7个,详见附件。
三、劝导站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及运行启动
(一)各村劝导站劝导员由本村交通安全员和禁毒巡查员组成,原则上每站不少于2人,由村(居)委会负责日常管理和指导,乡(镇)道安办负责监督检查。
(二)各村劝导员承担“事前宣传、事中劝导、事后教育”三大基本职责,并协助镇相关部门排查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基本信息及变化情况,建立基础工作信息台账。劝导员要做到以下几点要求:一是维护好交通秩序,协助镇道安办、派出所指挥疏导交通;协助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辖区交通安全通行状况。二是及时纠正、教育劝导交通违法行为人,发现、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发现或接报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保护现场、参与救援,协助做好事故调解和善后处理;对不听劝导、无理取闹、扰乱工作的违法行为人,及时报告当地派出所予以处置。四是配合镇道安办及相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接受群众有关交通安全的咨询或求助等,并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各村劝导站劝导员上岗时间,严格落实“八个必上”:“重要节假日出行高峰时段必上,把好路面劝导关口;学校上放学高峰时段必上,保障师生出行安全;赶集日高峰时段必上,维护现场交通秩序;群众早晚出行高峰时段必上,维护秩序防范事故;红白喜事出行时段必上,维护秩序防止拥堵;开展民俗活动时段必上,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暴雨、泥石流、道路塌方等恶劣天气时段和紧急状况必上,协助做好现场防护管控;重要警务安保活动必上,协助做好应急保障”。
(四)各村劝导员应配备反光背心、哨子、红袖标、停车指示牌、随身工作包一个。随身工作包内应放置劝导员工作手册、交通安全宣传劝导等资料。上岗时间应佩戴“交通劝导员袖标”和“口哨”,有条件的村可在劝导站配备锥型反 光筒、喊话器、照相机、对讲机等装备、设施,实行规范劝导和文明劝导。
四、劝导站勤务制度
(一)各村劝导站劝导员每周不少于1日上岗,各村要每月制定劝导站排班表,每月上报镇道安办。
(二)各村、相关道安办成员单位每周不少于1日到劝导站上岗,派出所要组织民警分片指导劝导站工作。
附件:1.《各村劝导站设置位置》
2.《上杭县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工作须知》
3.《上杭县农村红白喜事交通安全提示大喇叭播放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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