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旧县镇预算说明
时间:2019-01-16 15:04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作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上杭县旧县镇人民政府下设多个职能站(所)或中心,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机关(含企业服务中心等)

财政核拨

39

35

农技站

财政核拨

4

4

农机站

财政核拨

1

1

兽医站

财政核拨

3

3

财政所

财政核拨

4

3

计划生育事务

财政核拨

8

7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关键年,是“古田会议”召开90周年、“新古田会议召开5周年,也是加快我镇各项事业发展的难得机遇年。我们要按照“大督查大落实”的要求,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紧紧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全力推进宜居宜游滨河生态慢城建设。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旧县镇镇政府收入预算为24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50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9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74.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35万元,公用支出320.39万元,项目支出1267.8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9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行政运行(项级科目)856.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个人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等支出。

(二)财政事务行政支行(项级科目)35.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个人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运行(项级科目)49.9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个人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农林水事务-农业政运行75.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个人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农村综合改革1372.44万元。主要用于村干工资各大人员工资及村转移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旧县镇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2.1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0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20.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22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和上级来人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支出下降331.81%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18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8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年相比支出下降111.11%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旧县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13万元,比2018年增加118万元,主要原因是自聘人员,综治、扫黑除恶宣传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旧县镇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2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旧县镇政府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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