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旧县镇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作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上杭县旧县镇人民政府下设多个职能站(所)或中心,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机关(含企业服务中心等) |
财政核拨 |
39 |
35 |
|
农技站 |
财政核拨 |
4 |
4 |
|
农机站 |
财政核拨 |
1 |
1 |
|
兽医站 |
财政核拨 |
3 |
3 |
|
财政所 |
财政核拨 |
4 |
3 |
|
计划生育事务 |
财政核拨 |
8 |
7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镇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支持原中央苏区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大力弘扬古田会议精神和毛泽东才溪乡调查精神,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紧扣实现“四个率先”打造“四个上杭”的总体目标,打好“三大战役”。主要奋斗目标是:继续围绕“产业优化兴镇、生态旅游美镇、平安和谐稳镇、党建示范强镇”的发展思路,打好旧县生态牌、念好山水经、唱好旅游戏,加快推动旧县宜居宜游滨河生态慢城建设。
(一)注重增强后劲,打好“三大战役”
突出项目带动,抓好项目引进,打好项目落地战役。明确项目攻坚的主体目标,2018年我镇加快推进集镇农贸市场建设、河西村美丽乡村建设、迳美整村搬迁工程、旧县片区烟水源工程、城区备用水源管网工程等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实施旧县卫生院整体搬迁、中心校幼儿园整体搬迁项目。
切实转变作风,狠抓责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役。2017年我镇所有的贫困户均已脱贫,2018年继续做好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工作,防止返贫现象的发生。做好已脱贫群众的跟踪服务工作,随时随地了解已脱贫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及时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继续发挥好干部帮扶作用,加大对重点对象的帮扶力度,指导群众发展产业,确保已脱贫群众不返贫。落实脱贫责任,统筹扶贫资源,做好脱贫后续保障。
着力统筹兼顾,强化环境治理,打胜生态环保战役。结合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做好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工作机制,完善镇、村两级的河道监管巡查制度,实现“河长制”常态化管理,河道水质明显改善,河道环境显著改观;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加强巡查,巩固成果。
(二)注重城镇一体化,推进城镇建设
1.培育旅游文化休闲产业。充分发挥旧县近郊优势,倚靠旧县河得天独厚的条件,着力打造上杭“县城后花园”名片,在梅溪、水东、河西、铁东打造以规模种植为主的采摘基地;依托万里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打造集镇休闲步道;以县委建设红色交通线为契机,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全面挖掘开拓我镇红色旅游文化资源;围绕旅游文化休闲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导外出企业家、乡贤回乡投资创业,并对接好上级飞地政策,争取项目落地投产。
2.发展绿色生态宜居城镇。围绕建设“美丽旧县”的发展目标,积极推动旧县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公共设施提升、宜居环境改善等具体工作,重点提升语口渡大桥周边环境,完善“一河两岸”“一园三区”的整体规划。通过环境整治、农贸市场建设,旧县河生态防洪堤等一系列项目,打造环境宜人、功能完善的宜居宜游滨河生态慢城。
3.突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跟踪服务好现有的百香果、生姜、葡萄、蔬菜、脐橙种植基地;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鼓励大规模土地流转,结合生态资源,在国道沿线村大力培育观光农业、休闲采摘农业,打造一批休闲生态农庄;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以禅意农庄为引领示范,在福村、新坊等村推广种植金线莲、金花茶、铁皮石斛等林下经济作物,并鼓励养殖三黄鸡、肉鸡等;积极对接政策,引进猕猴桃、柠檬等作物落户我镇。
(三)注重惠民利民,提升民生福祉
1.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覆盖工作,力争参保率保持全县前列水平;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城乡低保、五保的认定和资金发放工作;持续做好优抚双拥和老区工作,做好对“五老”人员、优抚对象等群体的关怀保障工作;加大教育资金投入,继续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学前教育普及力度;进一步规范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切实抓好重大疾病防控;做好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宣传、有效落实全面二孩新政策。
2.推动精神文明发展。充分发挥文化阵地作用,利用镇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农民公园等场所开展好全民健身、全民阅读活动。加强农村文体人才的发掘和培养,引导群众开展积极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村业余时间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系列活动。
(四)注重平安和谐,创新社会管理
1.推进平安旧县创建。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七五”普法,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有效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规范信访程序,解决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妥善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和谐乡村创建活动。认真履行综治维稳责任,全力抓好涉麻制毒、电信诈骗、涉爆涉矿等突出问题整治。
2.创新安全生产机制。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部门联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定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抽检,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深化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切实提高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处置能力。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旧县镇镇政府收入预算为2373.34万元,比上年增加625.3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税源税收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2.6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115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55.6万元,比上年增加634.8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25.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7.20万元,公用支出342.51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22.60万元,比上年增加496.8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对综治平安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人员工资调整。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行政运行(项级科目)325.92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个人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财政事务行政支行(项级科目)34.4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个人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运行(项级科目)49.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个人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农林水事务-农业政运行69.8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个人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农村综合改革242.59万元。主要用于村干工资各大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旧县镇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5.6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12.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42.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9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和上级来人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38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38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旧县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13万元,比2017年增加0.87万元,主要原因是综治宣传增加印刷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旧县镇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8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旧县镇政府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无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