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
时间:2025-03-03 17:35

(一)综合股。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务、文秘、督办、机要、保密、档案、政务信息、绩效考评、深化改革、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方面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工作。

组织制订城市管理科技发展规划,承担城市管理科研项目管理;组织制订城市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应用。

(二)装备财务股。负责组织编报年度部门预算;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使用和其他日常财务工作;统筹管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财政资金和固定资产装备器材承担财政性资金的工程建设、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组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资产和收费年审等经济管理工作负责执法装备、执法制服等政府采购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人事与宣传教育股。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劳动保护、职称评聘、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协同做好本系统各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普法宣传与教育工作; 组织、协调、策划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打造文化建设品牌等工作;负责信息的收集、编发;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报送和网评、门户网站内容维护,指导网络宣传工作;服务协调、组织联络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相关活动。

(四)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组织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和政策研究工作;负责草拟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处罚法制审查工作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牵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和执法文书的规范归档工作;负责拟订和实施信访工作规范和制度,受理、处理、交办和督办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上信访事项以及违法行为投诉举报;负责县领导接访活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数字城管案件的办理、落实和反馈工作负责信访方面领导批示件的反馈答复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办理信访复查相关事项。

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备案事项;负责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管理工作。

(五)市政园林管理股。负责制订城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管理设施维护技术创新研究及新材料推广、节能、环保等工作;参与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新建市政道路的移交审批、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及日常维护等工作;督促、检查城区 井盖设施权属单位和相关单位履行井盖设施维护管理职责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路灯、人行道、人行天桥、夜景设施等维护管理和监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考核园 林绿化、市政广场日常养护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市政园林方面的 重大执法事项;负责城区公园和市政广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以 及城市道路、桥梁、照明、园林绿化的应急保障

负责城市建成区农贸市场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城市建成区农贸市场用地规划范围内的管理和服务措施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城市建成区农贸市场内部经营秩序的管理工作监督农贸市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负责市政园林领域农贸市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市容环境管理股。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城市容貌综合整治;负责制定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监督、指导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负责环卫工人作业和用工规范管理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按权限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组织协调城市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参与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方案的会审和竣工验收负责规范建筑垃圾管理秩序,组织拟订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城市各类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规范并参与组织实施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建筑物和构筑物外立面、公共场所(含公共景观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容貌的实施 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方面的户外广告、标牌标识及沿街立面环境的监管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设置规划及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办理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和大型临时户外广告审核管 理;负责协调处理市容环境方面重大综合执法事项。

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宣传贯彻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拟订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指导临江镇、临城镇等相关单位开展物业管理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市容环境整治领域物业管理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执法督察股(安全监管股)。负责组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并组织督办;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指导协调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水利领域执法重大问题和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业务督察;负责协调处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纠纷及相关职责交叉事项;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负责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绩效考评工作,对队容风纪、依法行政及文明执法情况进行督察;承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指挥调度系统、网上办公、办案系统的设计和技术保障工作。

负责县域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协调等职责。

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城市管理领域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开展定期检查;按照工作部署具体组织应急工作的实施。负责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工作

负责指导、督促服务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牵头负责本系统综 治和平安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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