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时间:2025-08-24 11:14

综合股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干部人事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综治平安、意识形态、档案、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效能、精神文明和内部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中央和省、市、县财政拨付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拟订并监督执行规划财务制度;负责编制财务预决算及其他各项报表;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和日常财务会计核算、统计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等工作。

综合股负责人:王建华,联系电话:0597-3843199。

 

优抚安置和就业创业股负责全县拥军优属工作和现役军人、革命伤残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参战民兵民工、烈军属等优抚对象的抚恤、定补、优待及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死亡抚恤工作,办理审核因战因公致残退役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等人员的评残报批工作;指导制定地方性抚恤优待规定,完善抚恤优待制度,负责革命烈士的呈报、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全县优抚对象发展生产工作。负责全县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和退休、退职职工的管理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负责全县退伍军人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负责全县退役义务兵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

优抚安置和就业创业股股长:陈荣康,联系电话:0597-3845016。

 

双拥和褒扬纪念股主管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优待抚恤和革命烈士、因公致残人员的呈报、褒扬工作,负责优抚事业单位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双拥工作,指导开展创建“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县)”活动。贯彻落实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方针政策。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性双拥政策、规定和规划;组织协调全县性双拥工作,指导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协调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地方重点工作、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和重大军民矛盾纠纷,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入我县部队“安居”工作。协助部队解决战备、训练、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开展双拥宣传和理论研究,总结推广双拥工作经验;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市双拥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双拥和褒扬纪念股负责人:陈桃凤,联系电话:0597-384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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