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申领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08-15 11:03

  一、背景依据

  为鼓励引导企业等各类用工主体积极参与东西部劳务协作,加大对省外脱贫人口的吸纳稳就业力度,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2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2〕15号)和《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2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龙财社指〔2022〕31号)文件精神

  二、目标任务

  为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来闽就业的我县内用工企业(单位)

  (一)上杭县辖区企业当年度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就业,其中有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之一)或有银行工资发放记录的,可作为申领依据。

  (二)中西部脱贫人口在杭多家企业(单位)就业的,以最先申领的为准;当年度已享受过“闽宁劳务协作”等就业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补助。

  所需经费从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列支,具体资金分配详见《龙财社指〔2022〕31号)文件。

  三、工作进展

  四、范围期限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五、主要内容及申办流程

  主要内容

  (一)《上杭县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补助申领审核表》(加盖公章并提供电子版、一式两份);

  (二)《上杭县企业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花名册》(加盖公章并提供电子版、一式两份);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企业近一个月为中西部脱贫人口发放工资的银行凭证(加盖公章,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无需提供);

  (五)企业吸纳的中西部脱贫人口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凭证复印件(在省际劳务协作对接服务平台内人员无需提供)。

  申办流程

  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就业的我县参保企业在申报时间内向上杭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上杭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初审,我局负责复审,核定具体金额后,在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上杭就业公众号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程序统一拨付补助资金。

  六、解决的问题

  企业应合理运用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改善用工条件、为中西部脱贫人口发放慰问补贴、提升技能水平等,帮助中西部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七、名词解释

  中国中部地区,东接沿海,西接内陆,按自北向南排序包括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江西、湖南六个相邻省份,最大城市为武汉。

  中国西部地区为中国经济地理分区,包括重庆市 、四川省、陕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的乌兰察布、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锡林郭勒、阿拉善盟,涉及十二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办人:黄永红    联系电话:0597-3848616

  邮箱:fjshldjy2008@126.com

  地址:上杭县北环东路155号上杭县人力资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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