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省级资金)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2-29 09:19

  一、背景依据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8号)和《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省级资金)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上杭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省级资金)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聚焦我县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人才需求,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为导向,以满足农民需求为核心,加大技术技能培训力度,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2024年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省级资金)1790人次,其中根据需求统筹安排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经营者、创业致富带头人、村级农民技术员、益农信息社信息员、农村电商、农机使用与操作人员等培训。以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加强粮食生产技术技能专题培训,提高农民种粮科技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精准确定培训对象。高素质农民训对象为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各乡镇要广泛宣传和调查摸底,摸清有意愿参训的农民数量及其需求,建立培训对象库,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参加培训,特别要重视加强创业致富带头人和返乡入乡人员的培训。每位培训对象本年度可参加省级资金培训项目不超过3次(含3次)。

  (二)科学选择培训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标准和程序,指定或遴选承担培训(实训)任务的机构或单位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培训任务可由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利用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等开展培训;也可以由大中专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社会培训单位(包括有资质的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家庭农场等,下同)承担形成开放、多元、立体的高素质农民培训体系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训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训任务。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省级及以上培训实训基地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接各地高素质农民培训(实训)任务。

  (三)灵活确定培训模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特点,紧贴农业生产全过程和全产业链发展需求,提供订单式”“点餐式差异化培训,采用集中授课、送教下乡送学到社、田间教学和异地考察相结合等模式开展培训,增加课堂互动交流,强化实操技能训练,让参训者在学中用、在用中学培训课程包括不限于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绿色发展、农业农村法律法规,重点加强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绿色高效生产、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安全使用、农机安全使用和维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菌草栽培食用菌及加工等技术培训。2024年计划在才溪、南阳、通贤、中都、泮境、蓝溪等乡镇开展田间教学。

  (四)不断增强师资力量。利用全国农民教育培训系统师资库、征集师资推介目录等资源,结合培训主题,合理安排理论教师、技术讲师、政策讲师、实践指导师、创业导师等优秀师资授课教学每班次组成由专家教授、农技推广骨干、农村田秀才等相结合的师资结构,师资专业领域与授课主题100%相符。遴选产业发展好、示范传帮带动能力强的实训基地实实在在开展现场教学,做到真学、真练,避免现场教学走马观花。

  (五)持续加强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高素质农民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和科技小院等作用,开展现场教学,强化技能训练,把技术培训与生产周期紧密结合,促进学以致用、教学相长。继续遴选一批发展领先、可看可学的实训基地,打造一批现场教学精品线路。

  (六)规范教材使用和管理。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为参训学员提供通俗易懂、针对性强的教材优先选用部省级培训教材,同时结合当地主导产业,开发针对性强、质量高的教材,不断丰富充实教材库。

  四、注意事项

  1.强化组织领导。2.明确补助标准。3.规范资金使用。4.强化工作考核。5.加强过程监管。6.强化舆论宣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罗金香:0597-3848188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202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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