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农业农村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稳定发展2025年粮油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龙农规〔2025〕1号)和《龙岩市农业农村局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供销社关于做好龙岩市稳定发展2025年粮油生产十条措施申报工作的通知》(龙农办〔2025〕17号)文件精神,我县粮油规模种植、撂荒地复耕复种等农业经营主体积极自主申报,经村委会核实公示、乡镇组织有关人员验收确认,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我县粮油规模化生产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种粮200亩以上的面积13096.8亩,补助139.6623万元;种植双季稻30亩以上的面积8114.8亩,补助83.6208万元;种植再生稻面积1759.8亩,补助18.3912万元;稻豆轮作面积560亩,补助5.6万元;稻油轮作面积1692.9亩,补助17.6613万元。2025年新复垦种植粮油面积1763.5亩,补助71.092万元;2024年复垦种粮且2025年继续全部种植粮油面积459.8亩,补助4.6893万元;以上合计补助340.7169万元(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1月7-14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14日下午17:30前以书面形式或邮件(邮箱:sh3888303@163.com)反馈县农业农村局农技站,联系电话:3842415。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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