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2023-07-13 15:05
  遵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要求,我县将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修正)规定,我局就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将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上杭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

  二、听证会时间

  2023年8月15日上午10:00(暂定)。

  三、听证会地点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5楼会议室。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此次报名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

  本次听证代表由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单位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代表组成。

  (二)听证参加人员的产生方式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或农民代表4人:由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1人。

  2.重点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

  3.相关单位代表:由县政府办,县发改局、财政局、司法局、统计局、审计局、住建局、交通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信访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安排1人。

  4.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代表。

  五、报名方式

  各单位或社会人士于2023年7月3117:00以前将个人有效信息(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以电子表格方式发至上杭县自然资源局管制股邮箱lyshnzg@163.com(联系人:秦瑞芬;联系电话:3132816)。

  六、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2.听证会议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3.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4.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严禁在会场无理取闹、大声喧哗。

  5.会议时间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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