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8日,上杭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上杭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强调部署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通知》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的工作目标、治理内容、治理时间和步骤、工作要求,强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工作部署上来,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排查整治自行车火灾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通知》要求:一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确保任务落实到岗,到人,要充分发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的监管作用,深入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二是强化隐患排查,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集中对全县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停放、充电、管理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整治产品安全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等违法问题;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违法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违规改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危险性、危害性,结合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力争做到全面覆盖;四是强化情况报送,加强台账完善。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基础台账,专项治理涉及的台账应及时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