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度,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主体责任,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按照《关于印发<龙岩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龙岩市上杭生态环境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上杭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4日
上杭县人民政府

闽公网安备:350823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