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深化九龙江流域保护修复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环保水 〔2022〕8号)文件和龙岩市《深化九龙江流域保护修复攻坚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上杭县关于深化九龙江流域(上杭段)保护修复攻坚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 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杭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
上杭县深化九龙江流域(上杭段)
保护修复攻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强化源头治理,推进九龙江(上杭段)流域保护修复工作开展,结合上杭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到2023年,九龙江流域(上杭段)麻林溪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河流水质相比2022年明显改善。到2025年,麻林溪小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加强。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1.做好源头审批把关。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相关规划要求,禁止在九龙江(上杭段)麻林溪流域范围新、扩建造纸、制革、电镀、漂染行业和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县发改局、工信科技局、水利局、上杭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古田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古田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落实污染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整治九龙江(上杭段)麻林溪流域涉水“散乱污”企业,依法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2023年底前,全面开展涉水“散乱污”企业摸排,制定污染源清单和分类整治方案。到2024年,完成污染源综合整治,推动绿色发展。(县工信科技局、发改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上杭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1.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 优化九龙江(上杭段)麻林溪流域畜禽养殖布局,着力补齐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短板。强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监管,依法查处以资源化利用名义进行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等行为。(县农业农村局、上杭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调整种植业结构,削减化肥施用量大、高耗水的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实施精准施肥、用药技术,推动化肥、农药等投入品减量化。(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2.推进生活污染治理。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 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上杭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开展九龙江(上杭段)麻林溪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落实“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分类推进排污口整治,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上杭生态环境局牵头,县水利局、住建局、工信科技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三)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1.实施林业生态系统保护。全面提升源头地区的森林质量,优化树种和林分结构,对现有针叶林采取“去针套阔”、稀疏林“补阔”等措施,加快马尾松林纯林改造提升,恢复地带性植被,培育异龄林、混交林、复层林。到2025年,九龙江(上杭段)麻林溪流域林分改造面积明显提升。(县自然资源局牵头)
2.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严格限定河道采砂范围并科学开采, 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破坏河道行为。(上杭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保障流域水生态环境。加快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切实加强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在线监控和监督执法力度,切实保障流域水生态环境。(县水利局、发改局、上杭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巩固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成效,推进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问题整治及保护范围划定。(上杭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务必高度重视。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省市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古田镇是实施方案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把九龙江(上杭段)麻林溪流域保护修复摆在突出位置,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促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有序推进。
(二)抓好任务落实。古田镇及各牵头单位,按季度末20号前向上杭生态环境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每年12月20日前提交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主动对表、积极作为、分工协作、共同发力,构建麻林溪流域保护修复齐抓共管大格局。
(三)强化考核问责。将深化九龙江(上杭段)麻林溪流域保护修复攻坚实施方案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党 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河湖长制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重点内容,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严肃问责。
(四)坚持项目带动。用好项目工作法,聚焦九龙江(上杭段)麻林溪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短板等重点,策划生成一批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修复项目。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九龙江(上杭段)麻林溪流域生态保护修复。
(五)推动全民参与。引导公众在九龙江(上杭段)麻林溪流域保护、污染源排放监督等方面积极参与。定期公开九龙江(上杭段)麻林溪流域水质状况,畅通并发挥群众投诉渠道作用,聚焦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抄送: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上杭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印发
上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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