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LY03513-0100-2023-00022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上杭工业园区 文 号 杭工业园区管〔2023〕51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0-18
标 题: 上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杭 工业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员全流程管理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 有效
上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杭 工业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员全流程管理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8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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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现将《上杭工业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员全流程管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上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1018


上杭工业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全员

全流程管理方案

 

为了保障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打造本质型安全园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规范并落实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企业应根据各岗位工作内容结合岗位实际,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严密组织和监督落实,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确保安全生产相关费用投入。

(二)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认真排查治理隐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考核内容;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如:资金、物资等)有效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落实分管领导和安全部门的职责

参与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考核情况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四)落实其它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职工应认真学习“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掌握业务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上岗人员必须清楚了解企业及岗位上的安全风险点,并严格按照各岗位规章制度佩戴相应的劳保用品和防护器具;危化品生产企业重点监管工业的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职工应制止发现的违章行为和上报安全事故隐患。                                                                                                                                                                                                                                                                                                                                           

二、落实好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建设期间

1.选址可研阶段

企业项目选址应当符合市、县、园区空间规划、城市规划要求产业需符合入园要求,符合园区环评要求,项目落地前需充分考虑到所在地的气象、地震江河道分布等自然条件危险源火灾、爆炸影响范围等,同时对涉及园区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承租已有厂房的企业必须和业主签定安全管理协议,按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企业准备落地的项目涉及产业必须符合入园要求,同时应符合承租厂房消防等级要求。

2.设计阶段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应急管理部门认定需要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的企业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厂房、仓库相互之间、与居住区、商业中心、学校等重要场所之间的平面布置间距、竖向布置及防火间距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安全距离。

3.建设阶段

建设单位作为项目的总牵头单位和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做好“三同时”的落实,在施工作业落实好安全规范,落实好相关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在项目区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从事高空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应当高挂低用;从事带电作业员工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从事电气焊作业,必须佩戴电气焊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护目镜及防护面罩;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4.试生产阶段

1)企业对整个试生产阶段的安全负责。要明确试生产安全管理范围,合理界定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方位与职责。试生产阶段应按照相关要求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及隐患、查未完工程量同时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同时编制试生产方案对方案进行专家评审

2试生产前应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上的负责人、成员、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等相应规定和程序应制定各项操作规程及工艺卡片和安全技术规程,所有试生产操作人员必须取得上岗资格并经过测试合格,安全、消防、气防、职业卫生、通讯、救护等器材设备应按要求配足到岗个体防护应按岗位需求足到位应编制好相应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应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3试生产过程中,应对企业整个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各类操作、维护、作业、变更等要严格执行既定的操作规程,特别是试生产过程中检维修作业前需进行全面的风险辨识,需分管安全领导以及分管生产领导确认过,作业人员得到充分培训落实好防护管控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

(二)生产期间

1.检维修和特殊作业

1)企业需加强对外协单位的管理,特别是将本单位的检维修作业对外承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单位即外协单位情形,及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企业应当对外协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认真考察和严格审查外协单位安全资质和安全管理的能力与状况。做好对外协作业人员的管理和安全培训,外协队伍人员应按照要求实行实名制管理,将外协队伍的人员信息、合同签订情况以及持证情况录入到实名制系统。应实施外协单位安全准入以及奖惩制度,建立健全奖惩细则以及评分细则,外协单位对于经常违章作业或者发生事故的外协单位进行扣分和处罚,处罚主体应包括个人与单位,对于在安全管理方面提出有效建议措施的外协单位进行加分和奖励,奖励主体应包括个人与单位,同时按月对外协单位进行准入评估,评估分数降到一定程度不予该单位继续承包本单位检维修、特殊作业等业务。

2检维修和特殊作业过程中,特别是针对在劳动过程中较易导致安全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环境或设施造成危害,同时需要特别防护的作业与工种,动火作业、动土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其他存在风险的作业,一律先审批后作业,要具体到审批人、作业时间、具体地点等。作业施工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审批人员、监护人、现场作业人员等都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安全职责。

3)作业施工部门要做好前期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价,并根据辨识和评价结果,制定出安全作业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措施,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对作业现场的检查与指导。

4)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申请作业进行现场审核,检查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现场作业安全条件,若发现问题有权终止作业,同时监督设备技术部门在安全技术措施上的审核。

5)审批人员要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检查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

6)监护人要按要求落实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的同时,逐一检查确认实际作业情况是否与作业票相符,发现危险情况或发现现场作业与作业许可证要求不符时应立即叫停作业,现场出现任何意外或发生事故时,监护人应及时做出处理并上报。

7)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同时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2.储存运输、装卸阶段

1)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各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仓库存放,不得露天堆放,不得与其它物质混合存放,危险化学品库房应按照法律法规设置安全距离,具备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装置,配备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同时对于进入仓库人员加强管理,例如:人员需除静电后才能进入仓库等,同时做好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的台账记录。针对普通货物储存,各企业要加强储存仓库的消防设施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且摆放点明显,同时加强安全通道的疏通,严禁货物堆放占用安全通道。对于承租已有仓库的企业,存储的货物的火灾危险性应符合承租仓库消防等级要求,不得违规储存。

2)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各企业在托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当委托经相关资质认定的运输单位进行运输。按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如实报备严格遵照当地公安部门指定路线和规定作业托运企业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托运企业要充分了解运输车辆状况以及驾乘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应急知识、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情况,同时及时跟踪危险化学品运输状况直至目的地。针对普通货物运输,各企业要加强运输单位管理,严禁发生超载现象。

3)针对危险化学品装卸,危险化学品搬运装卸作业必须在企业安全部门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不得脱离岗位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等危险操作。作业时,现场应备有急救物资,作业完,沾染在车辆、工具上的物质必须及时清除。针对普通货物装卸,各企业要做好作业人员防护工作,作业人员应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具,防止因货物翻倒造成砸伤事故。

(三)停车期间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安全部门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停车阶段安全管理方案,企业职工要严格遵守该方案,并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于停车阶段的各种安全措施及制度要确保落实到位。停车前需要确认在线物料数量、分布以及安全性,做好物料处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以及管控措施;停车期间排放的各种物料需确认各自去向,应急装备需配备到位;停车后需要检修设备设施需按要求采取腾空或隔离措施,需要隔离的管道设备需按要求做好盲板隔离的准备。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一是完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机构,涉及危化品生产、储存以及矿山、金属冶炼的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是完善企业相关资质人员配置,涉及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考核合格担任,涉及“两重点一重大”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涉及爆炸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应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落实落细安全培训到基层。企业应立即开展员工培训工作,特别是一线车间员工以及外协员工,按要求对员工进行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围绕企业职业危害告知、企业内外典型事故教训、本车间生产中的主要危险因素、岗位机械工具危险部位、本岗位曾发生事故的判断和教育、事故急救防护知识等内容,从业人员需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持证上岗。

(三)完善职工考核奖惩机制。企业要不断完善职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机制,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通过奖惩制度的实施,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员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员工提高安全素质水平根据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或贡献大小,给予适当的奖励以及提拔优先给予认可的同时提高职工的参与感;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经常出现“三违”的职工,给予适当的惩罚严重的给予开除处理,促使他们去严守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

(四)强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各产业园要组织工作人员不定期对园区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全流程管理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企业,现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如企业未按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及时有关情况报至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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