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全面摸清园区工业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现状,着力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督促企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补齐工业厂房仓库火灾防控工作短板。
二、整治范围
园区内企业厂房、仓库。
三、整治重点
(一)建筑合法性。厂房、仓库建设工程(含新建、改建、改变使用功能、装修)是否未经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擅自投入使用。
(二)建筑使用性质。是否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特别是擅自将丁戊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仓库改为丙类及以上火灾危险性,或将厂房、仓库的使用功能擅自相互调整。
(三)消防安全管理。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火灾高危单位是否按规定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定期开展灭火疏散演练。
(四)火灾危险源。电气线路是否存在敷设不规范或私拉乱接的情况;电气设备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存在违规施工、违章动火动焊的情况;厂房、仓库内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物品是否按要求分类储存;供油、供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铅酸、锂、氢等新能源电池存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五)建筑防火。建筑防火分隔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被堵塞或占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厂房仓库内是否违规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员工宿舍、中间仓库;是否存在防火间距不足或被占用的情况;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筑;防爆、泄爆措施是否完好有效。
(六)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室内外消火栓、火灾报警、自动喷淋、防排烟、泡沫灭火、气体灭火、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等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灭火器、消防沙池等消防器材配件是否齐全。
四、整治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
各企业要全面动员,明确专人负责本项工作,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整治责任。分级分批组织相关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工业园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4月15日)
1.企业自查(3月20日前)。工业厂房、仓库相关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填写《工业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1),将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措施,报园区管委会安全部。
2.部门抽查(4月15日前)。园区管委会将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
(三)集中治理阶段(2023年4月15日至2023年6月30日)
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火灾隐患清单,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措施,限期销号,形成闭环管理,并将隐患问题分类上报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根据行业部门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四)总结提升(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15日)。
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开展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查漏补缺,巩固排查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隐患问题反弹。
五、整治措施
(一)监督检查。及时排查整治各类工业厂房、仓库火灾隐患,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工业厂房、仓库企业,及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或列入红色、橙色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
(二)警示约谈。重点约谈火灾隐患突出的工业厂房、仓库涉及企业的负责人,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隐患单位签订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
(三)通报抄告。在排查中发现涉及消防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情况抄告住建局或消防救援大队,依法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红线思维、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开展工业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形成整治工作合力。认真分析研判,制定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二)落实责任,追责问效。各企业要严格按照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放过、隐患整治不到位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要求,全面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对部署不及时、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尤其是整治期间发生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分级分类压实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调度,畅通信息。每月17日前报送已签字盖章的《工业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
附件:工业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上杭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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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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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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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名称 |
权属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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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产权企业是否规上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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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所属镇街(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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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危化/工贸/寄递 |
建筑面积(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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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层数 |
原设计用途 |
厂房/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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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设计火灾危险性 |
甲/乙/丙/丁/戊 |
同一时间最大使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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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涉及危险物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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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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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名称 |
使用面积 |
用途及火灾危险性 |
生产/储存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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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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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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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合法性 |
1.是否未经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擅自投入使用;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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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性质 |
2.是否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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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 |
3.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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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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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按照规定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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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火灾高危单位是否按规定开展消防安全评估;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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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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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定期开展灭火疏散演练;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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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危险源 |
9.电气线路是否存在敷设不规范或私拉乱接的情况;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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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电气设备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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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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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是否存在违规施工、违章动火动焊的情况;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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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厂房仓库内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物品是否按要求分类储存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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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供油、供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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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铅酸、锂、氢等新能源电池存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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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 |
16.建筑内防火分隔是否符合要求;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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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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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是否存在被堵塞或占用的情况;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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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是否存在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多合一”现象;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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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厂房仓库内是否违规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员工宿舍、中间仓库;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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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是否存在防火间距不足或被占用的情况;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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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筑;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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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防爆、泄爆措施是否完好有效;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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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 |
24.消防水源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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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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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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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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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防排烟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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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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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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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件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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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32.是否存在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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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人民政府

闽公网安备:350823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