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杭自然资告字[2024]13号)
时间:2024-11-01 16:56

                                 杭自然资告字[2024]13号     2024/11 /1

   经上杭县人民政府批准,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与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挂11号

宗地总面积(㎡)

70036

宗地坐落

上杭县蛟洋镇下道湖村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0.9且<2.0

建筑系数(%)

40-60

绿地率(%)

计容总建筑面积(㎡)

≥63033且<140072

建筑限高(米)

≤24

土地估价备案号

3505123BA0015

土地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现状土地条件

按现状“净地”交付使用

起始价(万元)

925

竞买保证金(万元)

185

加价幅度(万元)

2

生产服务

设施用地

面积比例

(%)

≤7

生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比例(%)

≤15

挂牌开始

时间

2024年11月21日8时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日15时0分

备注

该宗地未设定保留价,竞买加价幅度为2万元的倍数

宗地编号

2024挂14号

宗地总面积(㎡)

12162

宗地坐落

上杭大道与三环路交叉口东北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5且<2.7

建筑密度(%)

20-40

绿地率(%)

25-35

计容总建筑面积(㎡)

≥18243且<32837

建筑限高(米)

≤100

土地估价备案号

3501824BA0011

土地用途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

现状土地

条件

按现状“净地”交付使用

起始价

(万元)

1779

竞买保证金(万元)

356

加价幅度(万元)

        2

生产服务

设施用地

面积比例

(%)

≤7

生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比例(%)

    

       ≤15

挂牌开始

时间

                         2024年11月21日8时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日15时0分

备注

该宗地未设定保留价,竞买加价幅度为2万元的倍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1111日至20241129日(正常上班时间)到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29日(正常上班时间)到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11  2915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112915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进行。

  以上出让地块的挂牌时间:202411210800分至 2024122150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地块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定的时间和条件将出让土地交付给受让人。

  3.宗地竞得人应严格按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4.成交地价款的缴纳方式:竞得人应在出让地块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该《成交确认书》应包括出让人与受让人的名称,出让标的,成交时间、地点、价款,以及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等内容。受让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地价款的50%,剩余地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全部缴清。

  5.开工及竣工时间:地块竞得人应在合同约定的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6. 2024挂11地块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投标)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7.2024挂11地块属工业用地。根据《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49号)文件精神“工业用地预申请人已缴纳的预申请保证金转为竞买(投标)保证金,不足部分予以补缴”。若项目有预申请人,则预申请人已缴的预申请保证金可直接转为竞买保证金,如预申请保证金与竞买保证金之间存在差额,不足部分由预申请人直接转入上杭县自然资源局账户。

  8.负责交地单位: 2024挂11地块的交地工作由上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蛟洋镇政府负责;2024挂14号地块的交地工作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临城镇政府负责。

  八、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缴存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上杭县北环中路171号

  联 系 人:伍先生、蓝先生

  联系电话:0597-3132818

  开户单位:上杭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福建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090510010010000016849

  开户单位:上杭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杭支行

  银行账号:137401010400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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