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农作物试验鉴定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4-28 09:37

有关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以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为重点,通过开展展示示范,组织品种评价,做好区域布局,推动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推广,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蛟洋、泮境、古田、才溪、庐丰、茶地等6个实施主体进行试验鉴定,试验鉴定品种达40个(次)、展示示范面积800亩。全县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5%以上,优质专用率达86.5%以上。

  二、资金补助方式

  (一)补助对象与标准。实施农作物新品种试验、鉴定单位。农作物新品种试验鉴定,按任务数量每个承担单位补助5-20万元。

  1.建立特色绿叶蔬菜(青梗菜)新品种展示示范1个:每个补助5万元,由先鲜家庭农场实施。

  2.建立花生新品种展示示范1个:补助5万元,由灵生家庭农场实施。

  3.建立玉米新品种展示示范2个:每个补助5万元,由才溪红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和粮满丰种养殖家庭农场实施。

  4.建立早晚两季水稻品种生产试验1个:补助5万元,由绿丰润家庭农场实施。

  5.建立水稻品种试验(稻瘟病鉴定)1个:补助20万元,由陈进周家庭农场共同实施。

  (二)资金使用方向。农作物新品种试验鉴定示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承担单位开展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和示范等环节的相关支出费用补助,包括各试验鉴定与展示示范点的种子、肥料、农药等农用物资补贴,试验、鉴定、展示示范田间操作、观察记载的人工费用,试验品种品质检测等各种检测费用,购买试验相关仪器设备,现场考察与技术培训等以及建设防鸟网、试验品种标准样品保存库等与品种试验鉴定示范推广有关的其它支出费用。要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合理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品种试验鉴定工作。一要完善品种试验基础设施建设。对部分试验点因灾受损的田间试验基础设施进行修,部分试点配置必要的智能试验考种仪器设备,提高试验效率。二是强化试验田间现场检查指导。对在我县范围内各乡镇、各渠道、各类型品种试验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指导,确保试验科学、真实、有效。

  (二)精心选择展示示范品种。一是重点展示示范本省自主育成的农作物新品种;二是重点展示示范通过审定、登记、引种备案和品种权保护的新品种;三是重点展示示范本省自主育成的特色优势农作物新品种。

  (三)建立核心展示示范片。积极做好县级核心展示示范片的落实工作,积极与种植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种子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开展农作物优质、特色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通过抓好展示示范片点,做到抓重点促面上,抓示范促推广,促进农作物优质,特色新品种在全县范围内推广。

  (四)积极开展展示示范评价。通过田间现场考察,性状考种记载,产量测产验收以及品质现场鉴评,对展示示范品种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确保品种评价科学规范、真实可靠。

  (五)认真做好展示评价结果的利用。根据展示示范评价结果,做好下年度农作物品种区域布局,确定主栽品种,主推品种和后备品种;加大在展示示范中表现突出新品种的宣传推广力度,推动品种的更新换代;对在展示示范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缺陷的品种,要及时予以警示,发布推广风险。

  (六)做好项目总结与绩效评价。认真做好项目的现场验收和技术工作总结,特别要求在项目实施每个重要环节都要拍摄照片,作为后期验收依据。项目总结、绩效评价材料于12月底前报县种子站(联系人:吕荣海  电话:0597-3833099 邮箱:shxzzglz@126.com)。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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