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强化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工作,不断提升农村宜居环境水平。根据省住建厅《深入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推动村镇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村镇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工作部署,现就2025年度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持续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
按照《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通知》要求,落实常态化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跟踪监测,各乡镇每月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专项筛查工作,建立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台账,每年同步完成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全覆盖动态监测录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总结经验成效,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得到保障。
二、深入推进乡镇污水治理
持续加大乡镇污水治理力度,继续推进实施乡镇污水治理项目。一是实施乡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年度完成省市下达我县乡镇污水管网新建改造任务26公里以上。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负荷率,完成古田镇污水处理设施负荷率未达到60%以上整改任务,原建规模过大导致无法达到60%的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年度完成蓝溪镇污水处理厂重建,启动庐丰畲族乡丰济村污水处理厂重建工作。三是持续完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智慧化平台建设。四是持续推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五是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编制《基本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已完成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的乡镇应在2025年5月底前提供佐证材料。六是开展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层级督导,落实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自查情况,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制度。
三、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进一步做好农村垃圾长效治理工作,重点做好偏远乡村、人口大镇、重要节假日的环境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确保保洁成效。一是持续做好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日常工作,将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农村公厕管护等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二是持续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镇创建活动。按照“六个有”的要求,乡镇落实完成垃圾分类机制建设,扩大垃圾分类覆盖面。三是全县于10月前完成省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县创建。四是坚持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日常监管。加强乡镇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整治后的巡查监督,落实农村生活垃圾保洁、清运的各项工作要求,防止农村垃圾乱堆乱倒,重点做好节假日期间农村生活垃圾保洁清运。五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公厕管护的督导,落实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安全自查情况,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制度。
四、持续深入开展农房整治
持续做好农村建筑风貌的管控。一是强化农房风貌管控,持续完善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房建筑立面图集,配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落实“带图审批”和“带图监管”制度,推动新建农房彰显地域风貌,持续整治动态新增裸房。二是推动新建农房按照建筑立面图集建设,各乡镇建成1栋以上示范房,引导村民规范建房,提升建房水平。三是持续推进裸房整治工作,全县完成年度既有裸房整治320栋以上。
五、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监管
按照闽政办〔2021〕55号和龙政办〔2021〕8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落实长效机制,完善落实审批监管、调研督导、追责问责制度机制,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配备乡镇专职工程施工专业管理力量,强化落实网格化巡查,持续开展“四到场”监管,及时巡查报告处置建房安全隐患。一是持续实施农房建设脚手架专项整治,确保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二是依托安全检查APP,每月开展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层级督导,进行数据采集通报。督促各乡镇依托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子系统,对照巡查频次和标准,逐月开展巡查管理。三是开展镇村干部、农村工匠、建房人农村建房安全常识轮训,年度完成镇村干部及农村建筑工匠培训2000人次以上。
六、持续推进传统风貌保护利用
一是已编制并通过评审的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抓紧完善并报批,2025年我县完成4个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批复(中都镇由安村、溪口镇陈屋村、南阳镇黄坑村、官庄畲族乡回龙村)。二是开展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创建;三是完成7处省级历史建筑修缮保护(临江镇天山社区丘屋(丘织云的故居)、才溪镇下王村豆腐坊、官庄畲族乡福泉村解元居、太拔镇院田村离照文明、庐丰畲族乡丰济村蓝家大院、才溪镇才溪村素位堂、南阳镇双溪村吾爱吾庐)。四是公布一批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持续落实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和保护图则编制工作并录入省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信息系统。五是加强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加大“租养平台”上线工作力度,继续完成2个村庄(蛟洋镇华家村、稔田镇官田村)历史建筑上线“租养平台”工作。
七、开展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
积极争取省级补助资金,组织乡镇积极申报2026年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示范省级样板(镇、村)创建项目,对照申报要求,前期做好材料准备工作。
八、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
2025年全县完成15座快速充电站,其中快速充电站14座、“光储充”放检一体化充电站1座,合计65个充电桩,中央资金投资约1500万元。
九、持续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常态化监管
一是贯彻落实《<上杭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安委〔2024〕2号)和《关于调整上杭县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理“双段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杭安委〔2024〕1号)精神,进一步明确“双段长”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纵深到底、横向到边的铁路沿线环境管理格局;二是根据“双段长”制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常态化开展沿线乡镇及相关县直部门做好路地协调联动,共同推进铁路沿线环境管理工作。
十、落实工作要求
一是聚焦重点任务,全面提早启动今年村镇工作。对照项目完成时限,倒排工作计划,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在项目用地、规划选址、资金保障、项目设计、技术服务等方面要提前考虑、提前布局,提前开展。项目进度出现偏差时要针对原因,采取措施纠正,动态调整计划,消除进度影响,如期完成任务。并留足时间对项目进行查缺补漏,提升完善,保质保量的通过省市验收考核。要抓早抓实,开好村镇工作的新局面。二是强化监督指导。加强对项目责任单位的监督指导。深入基层一线,深入项目现场,紧盯关键施工节点、关键时间节点开展督导指导服务。针对项目可能出现的问题,帮助协调解决,提供技术支持。三是强化资金使用。按照《福建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建〔2021〕10号)和《龙岩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龙财资环〔2021〕45号)文件规定,及时拨付省、市补助资金,并跟踪落实资金投资进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严格执行“三个清单”制度。按照《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中实行“三个清单”制度(试行)的通知》(闽建办〔2023〕6号)文件要求,强化项目建设进度及安全管理,落实省级资金拨付时间节点,关注预防重大舆情,守住安全、环保等底线,全面提高工作实效。五是强化信息报送。要及时提炼总结项目创建过程中的新方法、新成效,开拓发掘亮点工作,特别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示范县等工作。要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段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对亮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
附件:2025年上杭县村镇建设工作任务安排表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6日
附件
2025年上杭县村镇建设工作任务安排表
|
项目名称 |
上杭县(乡、镇) |
合计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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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镇 |
临城镇 |
湖洋镇 |
中都镇 |
下都镇 |
庐丰畲族乡 |
蓝溪镇 |
稔田镇 |
太拔镇 |
溪口镇 |
茶地镇 |
泮境乡 |
白砂镇 |
蛟洋镇 |
古田镇 |
南阳镇 |
通贤镇 |
才溪镇 |
旧县镇 |
官庄畲族乡 |
珊瑚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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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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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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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负荷率达到60%以上(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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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1 |
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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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智慧化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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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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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垃圾“干湿”分类试点镇(个) |
0 |
0 |
1 |
0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0 |
0 |
1 |
1 |
0 |
1 |
1 |
1 |
15 |
2025年10月 |
|
省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县(个) |
1 |
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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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裸房整治(栋) |
0 |
20 |
20 |
15 |
10 |
15 |
20 |
15 |
20 |
10 |
10 |
10 |
20 |
20 |
10 |
20 |
15 |
20 |
20 |
20 |
10 |
320 |
2025年10月 |
|
农房建设示范房(栋) |
0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20 |
2025年10月 |
|
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个) |
1 |
1 |
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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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建筑上线“租养平台”(个)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2 |
2025年10月 |
|
省级补助历史建筑修缮(座) |
1 |
0 |
0 |
0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2 |
0 |
1 |
0 |
7 |
2025年10月 |
|
完成省级闽台乡建乡创集镇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镇(个)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1 |
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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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农房整治示范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个) |
根据各乡镇整治情况进行“以奖代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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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