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经局党组研究,现将《上杭县住建领域“6·16”特大暴雨灾后重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日
上杭县住建领域”6·16”特大暴雨灾后重建工作方案
6月16日以来,我县遭遇特大暴雨袭击,暴雨历时短,强度大,15个乡镇24小时雨量突破历史极值,11个乡镇雨量超300毫米,洪涝灾害极为严重,致使全县城乡基础设施损毁、各类房屋倒损严重,为扎实有效推进灾后重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关于“6·16”特大暴雨灾后重建工作部署,扎实做好住建领域灾后重建有关工作,根据《龙岩市住建领域”6·16”特大暴雨灾后重建工作方案》(龙建安〔2024〕11号)要求,结合我县住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认真践行主题教育“以学促干”的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强举措,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摸清住建领域灾损情况,科学制定灾后重建规划,加强要素保障,围绕春节前搬进新房的任务目标,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住建领域各项灾后重建工作,加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安定稳定。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抓好住建应急抢险队伍备战
总结前一阶段各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救援抢险的经验,继续发挥“建筑之乡”企业多、机械多、队伍强的优势,精选若干反应迅速、机械设备优良、服从指挥、敢打硬战的建筑施工队伍,抓好各类资源、机械、人员调配和储备,消除疲劳厌战情绪,时刻关注汛期雨情,若后续再次发生极端天气和灾情险情,确保住建救援队伍能随时应战、能打持久战、能打胜战。
牵头领导:张 军
牵头股室:建筑业股牵头,质安站、安监股、产业服务中心、建筑业协会配合
牵头人:王峰、邱国安、黄铭华、王华英、谢永芹
(二)抓好受灾房屋排查评估
协调房屋鉴定、结构设计、工程管理、施工监理等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下沉一线,帮扶指导受灾乡镇开展房屋安全排查评估,开展“拉网式”排查,确定安全后才可回迁,确实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力争7月10日前完成受灾房屋排查,根据排查情况,督促指导乡镇按专家指导意见(详见附件2)做好分类处置,9月底前完成受灾房屋分类处置工作。
牵头领导:张 军
牵头股室:房屋排查办牵头,建筑业股、质安站配合
牵头人:黄铭华、邱国安、王峰
(三)抓好灾后安置房屋(新村)建设工作
协同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原则,抓好农民住宅或新村完成灾后重建,重点抓好地灾评估、风貌管控、质量监督,在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确保2024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重建,2025年春节前受灾无房户全面迁入新居。
1.规划选址。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照有利于防灾避灾、发展生产、方便生活、交通出行的要求,避开地质灾害点、洪涝易发地形、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做好重建选址和规划。
牵头领导:谢步祥
牵头股室:城乡建设工作站
牵头人:罗永红
2.建筑设计。无偿提供形式多样,符合经济、安全、实用、节能、抗震要求的标准房屋设计图,重建项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统一外观。
牵头领导:谢步祥
牵头股室:城乡建设工作站
牵头人:罗永红
3.施工队伍。指导各乡镇,对统规统建的项目工程要求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建筑企业承建,我局组织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积极参与灾后重建工作。对于农民自建房,要求在取得农村工匠带头人和农村工匠资格的人员中,选择施工队伍,确保自建房质量安全。
牵头领导:谢步祥
牵头股室:城乡建设工作站、建筑业股
牵头人:罗永红、王峰
4.质量监督。指导涉及灾后重建的乡镇,对统规统建达到规模以上且已报建受监工程,纳入质安站监管;对分散重建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乡镇专职管理人员、工程施工专业管理人员全程落实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监管服务,城乡建设工作站靠前指导;
牵头领导:谢步祥
牵头股室:质安站、城乡建设工作站
牵头人:邱国安、罗永红
(四)抓好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保护修复工作
在灾情基本稳定后,指导乡镇村建站或网格化干部,对传统村落和各乡镇各村庄所在网格的历史建筑进行初步踏看,对有倒塌的部分,先行拉警戒线进行封闭现场,对部分可以立即抢救的构件,先行抢救并就地封存,对无法立即开展除险或应急的先封闭现场,待灾情逐步解除后,再行制定方案进行处置。
牵头领导:谢步祥
牵头股室:城乡建设工作站
牵头人:罗永红
(五)抓好集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设施修复工作
在灾情基本稳定后,指导乡镇村建站和第三方运营机构抓好集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设施修复工作,在设施修复之前,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妥善处置。
牵头领导:谢步祥
牵头股室:城乡建设工作站
牵头人:罗永红
(六)抓好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及垃圾设施修复工作
在灾情基本稳定后,指导乡镇村建站和第三方运营机构抓好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及垃圾设施修复工作,在设施修复之前,采取有效措施,妥善收集农村生活垃圾,及时清运,确保“日产日清”。
牵头领导:谢步祥
牵头股室:城乡建设工作站
牵头人:罗永红
(七)抓好公共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开展城市供水、生活污水、燃气等市政设施的应急抢修和灾后供水供气恢复等工作。结合中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谋划实施一批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着力提升城乡公共服务水平。
牵头领导:李 鹏
牵头股室:城乡建设工作股
牵头人:唐宇、黄钦杭
(八)抓好支持受灾群众购房工作
抓好政策研究,支持受灾群众购买存量商品房,助力解决灾后重建问题。
牵头领导:张曲华
牵头股室:房地产业股
牵头人:蓝立平
(九)抓好争取各方支援
积极向国家、省、市住建主管部门争取灾后重建资金和政策支持,开展住建系统救灾募捐。
牵头领导:邱耀民
牵头股室:综合股
牵头人:罗兴锋
(十)抓好宣传报道
抓好住建领域灾后重建工作宣传报道,同时要挖掘住建系统党组织、党员干部先进典型事例。
牵头领导:邱耀民
牵头股室:综合股
牵头人:罗兴锋
(十一)抓好后勤保障
统筹安排全县住建系统防灾、救灾所需工作经费和后勤保障。
牵头领导:邱耀民
牵头股室:综合股
牵头人:林四莲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6·16”特大暴雨住建领域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详见附件1)。
(二)主动靠前服务。局各有关股室、单位要认真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主动作为,积极同受灾乡(镇)对接,在政策、技术、资金、力量等方面加强谋划、建言献策,积极指导属地做好住建领域灾后重建各项工作。
(三)做好统计报送。局各有关股室、单位要做好本领域灾后重建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的收集汇总,按要求报送。
(四)强化宣传报道。各股室、单位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挖掘抢险救援和灾后重建先进典型事例,加强宣传报道,全面营造住建干部不怕困难、敢于斗争、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
附件:1.上杭县住建局”6·16”特大暴雨住建领域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
2.受灾受损房屋分类处置专家指导意见
附件1
上杭县住建局”6·16”特大暴雨住建领域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柯振祥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 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鹏 副局长
谢步祥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邱耀民 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张曲华 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罗永辉 县管干部、专技九级
李文强 县管干部、七级职员、机关党委副书记
成 员:罗兴锋 综合股负责人
李舒平 党建办负责人
邱国安 质安站站长
林四莲 综合股财务工作负责人
林春英 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罗永红 城乡建设站负责人
王华英 产业服务中心主任
黄铭华 安监股负责人
唐 宇 城乡建设股负责人
王 峰 建筑业股负责人
蓝立平 房地产业股负责人
黄钦杭 燃气安全服务中心负责人(主持工作)
谢永芹 建筑业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城乡建设工作站,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谢步祥(兼),办公室成员:罗永红、罗兴锋、黄铭华、王峰、邱国安、唐宇。
附件2
受灾受损房屋分类处置专家指导意见
1.对土坯房、老旧房和废弃农用房等可能发生危险的房屋,位于地灾点、临山、高陡边坡、临水、低洼地带、山洪灾害易发区等高危区域房屋,以及排查发现的危房,要坚决果断撤离、转移群众,“应清尽清”,防止人员“回流”。
2.灾情过后,人员不能擅自回迁。泡水房和受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灾侵害的房屋,必须清人。并做好危房警戒,防止在转移群众、抢险救援等活动中发生次生伤害。经确认周边地灾隐患消除,以及专业技术人员排查、鉴定为安全后,人员才能回迁,确保“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
3.被山体滑坡和泥石流侵害的房屋,房内及周边泥土不要轻易清除,容易造成二次滑坡侵害。待有关部门确认地灾隐患消除后,再进行清理,避免次生灾害发生。
4.土坯房、土木结构房屋以及老旧危房,经过长时间泡水,基础和墙体均已软化,倒塌风险极高。应待抢险救灾结束后,及时给予拆除消除安全隐患。其他结构类型的建筑,如泡水超过24小时的,地基土体也可能软化严重,存在一定安全风险,需经专业机构鉴定后方可使用。
- 关于《上杭县住建领域”6·16”特大暴雨灾后重建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4-07-04]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