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上杭县“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十二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与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二、基本原则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继续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监管
三、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不断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五、持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
六、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七、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八、推进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五、研究和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
六、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七、加强规划实施与评估
前 言
“十二五”是上杭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对于适应新变化、抓住新机遇、应对新挑战,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福建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龙岩市“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论证衔接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上杭县“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对“十一五”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对“十二五”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了规划,是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10年,实施期为2011年至2015年。
第一章 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十一五”期间,全县各乡镇、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不断强化领导、强化责任、强化监管、强化落实,在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态势,圆满完成了“十一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十一五”期间,全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死亡人数逐年减少,2010年死亡人数比2005年减少30人,下降43%。2010年与2005年相比,亿元GDP死亡率下降81%;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7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9.8%;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一)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共同抓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格局,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各单位年度计划,纳入了各乡镇各部门绩效、综治、文明和平安建设等考评内容,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步考核。
(二)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出台了《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建立了每季度召开全县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年度制定安全执法计划、半年综合督查、每季度定期检查制度以及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一把手”履职报告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形成符合我县工作需要的制度体系。
(三)安全责任不断落实。全面执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履职报告、预警通报、约谈诫勉、挂牌督办和“一票否决”等制度,落实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强化各级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全县80.45%的企业参加了安全级别评定;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十一五”期间共查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21起。
(四)重点整治不断深入。持续开展了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等十五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发现并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隐患与问题,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得到较大改善。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维护了安全生产秩序。
(五)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县级安监部门升格为政府工作部门,增加了内设机构、编制,充实了人员。县设立了安全生产监察中队,执法人员编制5名,执法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建立了应急救援中心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全县22个乡镇均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站,村(社区)配备了安全生产协管员,全县已初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安全监管网络。
(六)监管执法不断强化。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督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十一五”期间累计排查治理事故隐患3千多条,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8项,整治道路交通事故“黑点”22处,整治“三合一”场所70处。烟花爆竹全部退出生产领域,非煤矿山生产系统由2005年末的60家减少至现在的20家。
(七)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坚持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一法三卡”管理、“专项安全宣传”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传教育模式,坚持新闻宣传、情况通报、信息快报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坚持事故查处情况公告制度,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建立电话、网络和短信等生产安全事故及隐患举报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科技兴安不断加强。全县营运车辆安装了GPS或行驶记录仪222套,安装率达100%。建成了全县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建立了县政府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和专家库。
| 专栏1 名词解释
|
| 1.“三项行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2.“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3.安全设施“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一岗双责”:既要对所在工作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5.“企业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达到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6.“三超”、“三违”:“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企业的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7.地下非煤矿山“六大安全避险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8.“三基”:安全生产工作的基层监管、基础管理和基本功训练。
|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十一五”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与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一)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十一五”期间,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97起、死亡230人、受伤723人、直接经济损失776.23万元。其中,道路交通事故701起,死亡207人,占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的88%和90%;工商贸事故11起、死亡11人,占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的1.3%和4.7%;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事故10起、死亡11人,占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的1.2%和4.7%。
(二)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高危行业领域和传统产业中劳动力密集、技术落后、设备陈旧老化、安全保障水平低的中小企业仍然大量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等制约安全生产的一些深层次和结构性问题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有效解决。隧道、高层建筑、城市地下管网、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新问题不断出现。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制度不健全,安全投入不足,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三超”、“三违”现象时有发生。
(三)安全监管力量还不强。县安全监管机构力量还比较薄弱,安全监管装备器材落后。乡镇安全监管机构的人员编制、装备和工作经费还未落实。部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监管机构设置不健全、监管人员不到位。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查处力度不够。
(四)安全投入还需加大。政府对安全监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装备配备、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公共场所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治理、公共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完全适应。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安全生产条件未能得到根本改善。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制度还不够到位。
(五)公众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还不够有效,公众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尚未成为绝大多数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部分从业人员文化素质比较低,安全基本常识技能欠缺,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有较大差距。
三、“十二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是我县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既要妥善解决长期积淀的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和新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一是各级已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县委、县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上杭跨越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有力促进全县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是随着国家、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全面实施,对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三是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将促使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深入,为从根本上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行业安全发展能力,解决深层次、结构性、区域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创造有利条件。
四是随着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责任落实和追究机制不断健全,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的进一步理顺,监管网络的进一步完善,监管力量的不断增强,社会公共和高危行业安全保障能力的不断提升,一批先进适用的事故预防、灾害治理和检测监控技术的推广应用,对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条件。
五是随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扎实推进,“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政府部门齐抓共管、企业自主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将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为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提供有力支持。
(二)面临的挑战
一是跨越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建设步伐加快,对如何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关系,更好地服务上杭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是社会高期望值要求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新的考验。随着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公众对自身安全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健康需求与相对落后的安全保障能力之间的矛盾将更加突出,社会舆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期望值也会越来越高,给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新的考验。
三是继续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下降将面临新的压力。“十一五”期间,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持续多年大幅下降,各项控制指标继续下降的空间收窄。防止各类事故反弹的任务十分艰巨,继续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下降的困难很大。
四是从业人员结构变化增加安全管理难度。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从业人员流动和结构变化加快。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基本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手段,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良好的工作秩序,将给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
五是经济快速发展与安全保障能力相对滞后带来新的矛盾。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各类生产要素流动加快,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快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更加突出。
第二章 总体要求与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为主线,以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严格监管执法,加强“三基”建设,强化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有效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防范和减少较大事故、职业危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上杭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注重预防。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事前防范,注重有效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实现事前预防与事后追责的有机结合。
二是落实责任。坚持责任到位的原则,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和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现政府监管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机结合。
三是突出重点。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突出高危和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严格安全准入,改善安全条件,强化监管执法,实现重点监管与一般监管的有机结合。
四是统筹协作。坚持齐抓共管的原则,完善联动协作机制,合力解决重难点问题,扎实推进源头治理,实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有机结合。
五是强化服务。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的原则,既要注重严格准入、严格管理、严格执法,更要强化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实现执法与服务的有机结合。
六是鼓励创新。坚持发展与创新的原则,把创新作为推进安全发展的根本动力,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眼光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安全问题,实现发展与创新的有机结合。
| 专栏2 上杭县“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指标
|
| 相对指标
|
| 1.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6%以上
2.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6%以上
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2%以上
4.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19以内
5.职业危害申报率80%以上
|
| 绝对指标
|
| 1.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2.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3.五类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1起以内
4.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5.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6.其他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010年水平
7.不发生火灾死亡事故
8.不发生农业机械死亡事故
|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进一步发挥县、乡镇二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公安交管、交通公路、运政、教育、安监等相关部门统一协调机制和路警联合执法机制。规范交通管理,强化路面管控,严肃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营运车辆及校车的安全监管,严格客运线路资质审批及安全通行能力审核,开展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等级评定工作,禁止客运车辆挂靠和变相挂靠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公共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实施“道路交通文明行动计划”以及客运和危险品运输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进一步规范机动车辆驾驶员培训和考核工作,加强对机动车辆维修企业的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辆登记、检验、报废、回收等制度。建立健全重点规划建设项目的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制度,抓好新(改、扩)建公路、城市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加快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的综合治理。加大安保投入,到2015年,国、省道灾害防治工程实施率达100%。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重要路段的路网运行监测和交通执法监控系统建设,对特大桥和特长隧道实现实时健康诊断与监测。加强公路隧道和桥梁的运营管理,建立完善桥梁运营管理体系及安全监控系统。强制推广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于2011年全部完成,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出租汽车、校车于2012年全部完成。推动建设一级易燃易爆品和有毒有害危险品道路运输全程监管系统,完善城市公交智能调度和出租车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驾驶员交通违法、肇事信息查询平台,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违法行为通报制度。调整修订道路交通各类应急预案,提高道路交通工作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继续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监管
非煤矿山:突出对作业人员超过10人的地采矿山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三等别以上尾矿库以及下游
危险化学品: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建立事故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城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燃气和化学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设施基本情况的摸底排查和安全监管。对城区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安全无保障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企业实施搬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暂不具备搬迁条件的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推动建立区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全程动态监控平台。推进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建设。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建立自动控制系统及独立的安全监控系统,加强泄漏事故的监管。到2012年,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全部完成万向充装管道系统的改造,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部安装使用自控联锁、自动报警和紧急停车装置。
水上交通:加强水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更新老旧船舶,推广安全系数高的新船型,淘汰挂桨机船、水泥船,实现重点水域的船型标准化。加强渡口渡船整治,加快撤渡建桥步伐,加强航道及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加强汀江、旧县河、黄潭河及棉电库区等重点水域的安全管理,建设船舶安全与遇险通信系统、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完善和配套水上交通通信网络建设,严格落实乡镇船舶、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三长责任制”,推进“放心船、平安渡”建设。
渔业船舶:实行渔业船舶、船用产品、生产机械设备报废制度。开展渔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职务船员培训力度,力争到2015年职务船员培训数与渔船数量相匹配。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渔业执法船舶和改善救助设备,提高渔业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消防(火灾):把消防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全面加强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监管网络,强化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推进构筑以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为重点的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意识和能力。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严格执行新、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制度。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工业园区火灾隐患。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推进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综合性应急救援训练。推进消防队(站)标准化建设,配齐配足应急救援车辆、器材和消防人员防护装备。
建筑施工: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实行建筑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推动铁路、公路、水利等重点工程及桥梁、隧道等危险性较大项目实施设计、施工阶段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建筑工程安全信息动态数据库。严格实行质量安全动态考核管理制度。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规范工程监理、招投标代理、检验检测等中介机构从业行为,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清除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限制和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技术及设备。深化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治理。推进小城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工作。强化中小学校校舍加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
特种设备:加强生产源头质量安全监管,严格依法依规登记、检验、使用、治理隐患和应急处置,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者代表制度。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安全监管,强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推动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系统。推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持续开展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承压设备等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实施大型公共安全设施老旧电梯改造工程。
农业机械:加强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牌证核发和年度检验工作,大力提高上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继续推进拖拉机流动式安全技术检测项目和考试场地建设。严格按规定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进行监管,依法依规进行拖拉机驾驶考试、发证。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继续排查整治农机安全隐患,严厉查处无牌行驶作业、无证驾驶操作、酒后驾驶、违规拼装农机等行为。
铁路交通:加强铁路施工安全管理,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深化铁路货运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开展路外安全宣传教育入户活动。
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仓储、运输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许可、运输配送等制度。深化烟花爆竹超量储存、运输专项治理。实施礼花弹等高危产品专项治理,建立烟花爆竹流向和运输全程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坚决取缔烟花爆竹家庭作坊和非法生产场点。
民用爆炸物品:严格民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爆破作业(使用)等环节的许可和监管,优化民用爆炸物品结构和生产布局,规范生产和流通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规范爆炸危险源的管理,严格控制危险源数量,减少危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和危险品在线数量。加快信息化技术与民爆生产技术的融合,推进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主要工序全部实现连续化、自动化和信息化。
旅游安全:严格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旅游安全知识宣传。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对旅行社、星级宾馆、旅游景点(景区)的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旅游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工贸行业:关闭、淘汰安全保障水平低的落后产能。持续开展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和商贸等行业事故隐患整治,重点对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方面进行整治。推广使用安全连锁技术,实施危险区域自动报警与安全连锁专项改造。到2011年,冶金煤气企业完成煤气救护站设立,配备专业人员、救援设施及特种作业器具,完成固定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装置的安装,为作业人员配备携带式一氧化碳测报警仪和通讯联络工具。
电力:优化电源布局和电网结构。加强电力调度的监督管理,强化厂网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执行输电网、并网电厂机组安全性评价制度。持续开展电力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水电站大坝补强加固和更新改造。加强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
职业健康: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与申报系统,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严格职业健康特殊工种准入、职业危害严重领域职业健康许可、职业健康培训、职业健康管理员等制度,健全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健康检测基础数据库。持续开展粉尘、高毒物质危害严重行业专项治理,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防治示范工程。推广应用防治职业危害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监管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监管。严厉打击职业危害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职业危害案件。到2015年,大中型企业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验收率达到65%以上,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重大急性职业危害事件得到基本控制,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
三、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负责制。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安全准入,严肃查处“三违”行为。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企业达标升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12年,非煤矿山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3年,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5年,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企业全部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推动企业按照不同岗位及工艺分别制(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落实企业每月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以及非煤矿山企业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费用、责任保险、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规范高危行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队持续开展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事故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和职工的安全培训制度。
四、不断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县、乡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人口数量、企业数量、地区生产总值、产业和行业状况等因素,健全适应当地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需要的监管执法队伍。乡镇要健全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与当地安全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监管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装备及其它工作条件。要充分发挥各村(居)安全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到2012年,完成安全监管执法车辆、事故抢险指挥车辆和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基本装备的配备以及现场检测设备、现场调查取证与分析设备、办公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各类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要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技术力量不足的,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与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由其代为履行部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选拔与培养机制,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岗位能力评价体系。实施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工程,到2015年县、乡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专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县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标准配置要求。完善政府安全生产信息门户网站,积极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五、持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
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制度,强化重大事故隐患登记、销号和查询管理。建立县、乡二级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推进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建设,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机制。实施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援助与服务示范工程。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建立基于企业风险的分类分级监管机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推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和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告发生重特大事故和一年内发生2次较大事故、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名单。建立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土地供应、证券融资、银行贷款、工伤保险费率等方面挂钩制约联动制度。
六、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建立县级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专家队伍,重视高层次职业安全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卓越安全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推动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快培养高危行业(领域)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实施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分类监管,完善技术服务质量综合评估制度。规范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和咨询等安全生产中介组织从业行为,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诚信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安全基础理论和安全管理技术研究,以及安全生产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推动先进适用的信息化技术和其它安全防范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促进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加快“金安”二期工程建设步伐,实现省、市、县、矿四级监控平台数据共享、分级监控和远程监察。强化源头管理,探索应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与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控信息交换。
| 专栏3 安全科技产学研重点领域
|
| 安全基础理论研究:典型工业事故灾难防治基础理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安全生产经济政策。
技术及装备研发:非煤矿山典型灾害预测控制技术及装备;重大工程与公共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技术;化工园区定量风险评价和安全容量分析;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控一体化技术;大型油品储罐区安全控制技术;快速高效先进无损检测与监测技术及设备和基于风险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技术;高危职业危害预防技术;安全生产物联网技术;事故快速抢险及应急处置技术与装备;个体防护装备;事故调查技术及装备;新型交通管理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的研究开发与应用。
安全管理科学研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体系运行反馈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与决策运行系统等。
|
七、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不断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认真开展应急救援资源普查、登记、建档工作,落实必要的应急装备和救援物资的储备,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2011年,建立健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依托公安消防和大型企业的专业救援力量,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县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争取到2012年完成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建设;到2013年,实现县应急信息平台互联互动。建立健全高危和大中型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健全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和预测预警工作机制。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要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要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与专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鼓励和支持化工企业聚集区、矿产资源聚集区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一体化示范工程建设。规范政府、部门和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备案、演练和评估工作,完善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衔接机制,执行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制度。
八、推进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长效教育培训机制和安全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推行安全生产考培分离制度,建立安全培训质量考核与效果评价制度。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建立完善班组管理体系。实施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工程,严格实行企业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鼓励企业先招生后招工。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实施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干部安全培训工程,将安全生产纳入党校教育培训内容。教育部门将安全防范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范畴。建立完善安全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年度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整合全县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建立覆盖全县的安全宣传教育网络。2011年底要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践基地。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消防119”、“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平安渔业示范县”、“平安农机示范县”、“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平安校园”、“安全社区”、“平安企业”等创建活动;举办各类安全演讲比赛、安全知识竞赛、安全书法和绘画比赛、安全文艺晚会等活动。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党委、政府重要的议事日程,要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步考核。要将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十万人安全事故死亡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县、乡两级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保证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专业性、连续性,提高乡镇政府的安全监管能力。着力推进大中型企业安全管理方式手段创新,全面改善作业场所环境与条件。
二、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优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指标体系,增加事故指标的考核权重。施行安全生产约束和激励机制,对实现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给予奖励。严格执行定期分析、预警及事故通报、约谈诫勉、督查考评、履职报告、点评等制度,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事故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县级安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向当地政府和发改、经贸、外经贸、国土、建设、工商、金融证券等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企业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把安全生产纳入民生工程,把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纳入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优先领域,增加财政的引导性投入,支持和促进企业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投入。加大安全专项资金投入,落实政府和企业配套资金,扶持非煤矿山安全技改和“六大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等专项治理工作。支持有效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对因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要在相关政策上给予扶持。规范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使用。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制定并严格落实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加强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问责制度,严格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落实政府及部门组织或参加不同风险、级别、性质的企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题调研、安全检查、安全例会、安全培训等活动,以及解决倾向性安全问题的时限、效果等管理规定。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研究和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
加强安全科研和安全生产基础学科研究,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产、学、研结合。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标准。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奖励与补偿机制。积极稳妥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衔接,推广企业安全生产与领导年薪及员工绩效工资挂钩制度,加大高危行业企业相关人员的奖惩力度。建立并施行尾矿库闭库安全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健全不同层次与类型的安全生产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机制。
六、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先进典型、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素质和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职工安全健康的合法权益。拓宽和畅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统一和规范“12350”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舆论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及时予以处理、整改。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事故隐患和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
七、加强规划实施与评估
将安全生产规划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建立严密有效的保障制度,实施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发挥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完善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推动安全发展的绩效考核体系。本规划“专栏2”确定的约束性指标,要纳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范畴。规划提出的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全员安全培训、精细化安全管理等主要任务,主要依靠企业组织实施。对本规划执行情况,由县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分别于2013年底和2015年底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生产 规划 通知
| 抄送:市政府安办。
有关县领导,县纪委,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
|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27日印发 |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