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镇、临城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县政府原则同意《上杭县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七月二日
上杭县2010—2012年保障性
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上杭县城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步伐,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县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以城市低收入家庭为对象,以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为重点,逐步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为目的,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2010—2012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的通知》(闽政办[2010]146号)及《上杭县住房建设规划2010—2012》(杭政综[2010]155号)等文件精神进行编制。
第三条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上杭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规划期限为2010年至2012年。
第四条 本规划为解决上杭县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提供依据,在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内,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所进行的各项活动、制订出台各项政策规定等应与本规划及本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相符合、相协调。
第五条 本规划包括文本及附表。
第二章 住房现状和需求
第六条 区住房现状。依据我县城市建成区(临江镇、临城镇城东、城西、城南、城北社区居委会)2009年住房调查:(1)2009年底,城市建成区内住房总建筑面积为360.9万平方米;(2)70年代(含70年代)前建造的住房占总数的7.9%,约28.5万平方米;(3)80年代建造的住房占总数的12.4%,约44.74万平方米;(4)90年代以后建造的住房占总数的79.7%,约287.66万平方米。(5)规划区内常住人口约9.8万人。
第七条 规划期内住房需求。依据《上杭县近期建设规划》,结合近几年城区人口增长速度以及住房面积增长趋势进行预测,至2012年,上杭城区城市常住人口将达到12.6万人以上,城镇化率达到45%以上,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的规划要求,规划期内,我县城市住房总需求为80.1万平方米。应建设经济适用住房8.82万平方米,建设廉租住房3.78万平方米,建设商品住房67.5万平方米。
第八条 政府保障能力和市场供应能力分析。在规划期内,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资金困难。
第三章 规划指导思想和目标
第九条 指导思想:以城市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住房困难家庭为对象,以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保障性住房包括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面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廉租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执行《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与《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包括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也包括工业园区管委会、企业等各类主体投资建设项目(含政策性租赁住房、经济租赁住房以及人才公寓、周转房、外来工公寓、农民工公寓等),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集体宿舍等。限价商品住房包括“两竞两限”商品住房、保障性商品住房、与拆迁对接的政策性安置住房等。
第十条 规划目标:2010年底前,对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从2011年起,将保障范围从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逐步扩大保障范围。
第十一条 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方式主要是根据调查情况和城市居民住房实际,建设一定数量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适应不同层次、不同群体人员的住房需求。预测需解决县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1200户,其中发放租赁补贴250户,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950户。
第四章 供应对象和建设计划
第十二条 供应对象:
一、民政部门确认的城镇居民低保户、低生活保障对象且属无房户或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二、人均收入属统计部门确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者且属无房户或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三、对位于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住房被鉴定为C、D级以上危房,要求重建又不符合城区建设总体规划的住户,可申请收储,经政府部门确定收储后,可列为供应对象。
第十三条 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供应。
一、建设总量:规划期内拟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4.2万平方米2047套,其中廉租住房1.5万平方米690套,经济适用住房2.7万平方米1357套。
二、建筑区域安排。
1、驷马桥小区611套,其中廉租住房275套,经济适用住房336套。
2、黄竹小区950套,其中廉租住房320套,经济适用住房630套。
3、龙翔小区682套,其中廉租住房230套,经济适用住房452套。
三、建设标准: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5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5平方米以内。
四、建设年度安排。
1、2009年—2010年,建设廉租住房约0.765万平方米,约140套;经济适用住房约1.785万平方米,约275套。
2、2010—2011年,建设廉租住房约1.26万平方米,约230套;经济适用住房约2.94万平方米,约452套。
3、2011—2012年,建设廉租住房约1.755万平方米,约320套;经济适用住房约4.095万平方米,约630套。
规划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出让商品房用地中建设部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并由政府回购。还可利用直管公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房源,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量,解决部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第五章 租赁住房补贴
第十四条 申请廉租住房对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按照廉租住房的面积标准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或租赁廉租住房。
一、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享受面积内月租金低保家庭按每平方米1元收取,低收入家庭按每平方米1.5元收取;超出享受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5元收取。
二、配租住房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
三、租金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
四、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配租面积、租金补贴标准根据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六章 土地供应和资金安排
第十五条 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规划期内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列入用地计划,优先保障供应,合理选择建设地点,选择交通、生活和工作相对便利的区域。
第十六条 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4.2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用地为1.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为2.7万平方米。
第十七条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供应年度指标。
一、2010年,廉租住房用地面积0.2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用地面积0.6万平方米;
二、2011年,廉租住房用地面积0.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用地面积0.9万平方米;
三、2012年,廉租住房用地面积0.7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用地面积1.2万平方米。
第十八条 资金筹措。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资金来源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的办法,主要包括:
一、县财政部门年度财政预算中按照年度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计划安排资金,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二、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及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全部用于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建设。
三、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建设。
四、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出租收入。
第十九条 住房保障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上杭县住房保障体系,按《上杭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杭政综[2009]12号)、《上杭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杭政[2009]11号)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确保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规划实施。认真做好申请人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的调查审核,完善轮候制度,特别是强化廉租住房的年度复核工作,健全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
第二十一条 落实责任,健全机制。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县发改、建设、国土、财政、民政、环保、税务、住房公积管理中心上杭管理部、金融等部门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多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住房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相关工作。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划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上杭县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计划
2.上杭县2010年—2012年保障性住房用地年度计划
主题词:城乡建设 房屋 规划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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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有关县领导,县纪委,县委办、人大办、人大城建环保委、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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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2日印发
附件1:
上杭县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计划
单位:万平方米
|
|
保障性住房
|
合计
|
备 注
|
||||
| 年 度
|
经济适用住房
|
廉租住房
|
住宅建筑面积
(万㎡) |
套数
|
|
||
| 住宅建筑面积(万㎡)
|
套数
|
住宅建筑面积
(万㎡) |
套数
|
||||
| 2010年
|
1.785
|
275
|
0.765
|
140
|
2.55
|
415
|
续建
|
| 2011年
|
2.94
|
452
|
1.26
|
230
|
4.2
|
682
|
|
| 2012年
|
4.095
|
630
|
1.755
|
320
|
5.85
|
950
|
|
| 合计
|
8.82
|
1357
|
3.78
|
690
|
12.6
|
2047
|
|
附件2:
上杭县2010年—2012年保障性住房用地年度计划
单位:万平方米
| 年度
|
保障性住房用地
|
合 计
|
建造地点
|
备 注
|
|
| 经济适用住房用地
|
廉租住房
用地
|
||||
| 2010年
|
0.6
|
0.25
|
0.85
|
驷马桥
|
续建
|
| 2011年
|
0.9
|
0.5
|
1.4
|
黄竹
|
新建
|
| 2012年
|
1.2
|
0.75
|
1.95
|
龙翔
|
新建
|
| 合计
|
2.7
|
1.5
|
4.2
|
|
|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