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开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6-03-17 10:5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春季开学后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秩序,结合我县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春季开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健全“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风险可防”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实现校园食堂(含配餐单位)从业人员培训覆盖率、健康证持证率、晨检制度执行率均达100%,坚决杜绝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舆情事件发生,切实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春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成立上杭县市场监管局春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来发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建军 县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专员  

  成  :县局食品安全监管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股、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餐饮股,由股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方案落实、信息汇总、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确保各项监管任务落地见效。各市场监管所根据辖区实际开展具体监管工作。

  三、监管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院校)食堂、校园内食品小卖部(超市)、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单位(含餐饮门店、便利店、小吃摊点等),以及为校园提供配餐服务的校外供餐单位。

  四、工作时间

  本次春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实现全周期、全覆盖监管:

  (一)自查自纠阶段(春季开学第1周):督促各校园食堂、校园内食品经营单位及校外供餐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台账,限期闭环整改,主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春季开学后1个月内):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实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三)巩固提升阶段(春季开学后第2个月内):开展“回头看”检查,重点核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总结监管经验,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常态化监管。

  五、重点监管内容

  (一)压实主体责任,规范内部管理

  1.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2.核查校园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确保专人负责、履职到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3.检查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及运行情况,推动监控画面与市场监管部门系统对接,实现操作过程全程可监控、可追溯,充分运用平台抓拍功能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二)聚焦食堂监管,严把全流程关口

  1.食材采购与储存:严格核查食材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建立完整采购台账,优先选择具有合法资质、良好信用记录的供应商,签订包含质量安全条款的采购合同。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过期、来源不明的食品,严禁采购野生菌、四季豆、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材。规范食材储存管理,落实“四防”(防蝇、防鼠、防潮、防霉)措施,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冷藏冷冻设备运行正常,温度符合要求,定期开展库存清理,及时处置临期食品。

  2.加工制作环节:严格检查食品加工操作规范,落实生熟分开、烧熟煮透要求,生熟食品容器、刀具、砧板严格区分并标注明显标识,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严禁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规范湿米粉储存和加工,严防米酵菌酸毒素引发食物中毒。加工区域每日清洁消毒,每周开展全面大扫除,重点清理卫生死角,消毒记录详细完整。

  3. 餐具消毒与留样:检查餐具、饮具清洗消毒流程,确保消毒设备正常运行,消毒方法规范,消毒后的餐具存放在密闭保洁柜中。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次食品按品种分别留样,留样量不少于125克,标注名称、时间、加工人员,存放在专用冷藏柜(0-4℃)中保存48小时以上,留样记录保存6个月备查。

  4. 从业人员管理:核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确保持证上岗、证件有效,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严格落实每日晨检制度,检查体温、皮肤状况、呼吸道症状等,发现异常立即调离岗位。从业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口罩,操作前严格按照“七步洗手法”洗手消毒。

  (三)强化校园内及周边食品经营监管

  1. 校园内食品小卖部(超市):核查经营资质,严禁销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严禁销售“三无”食品、高盐、高油、高糖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体健康的食品,规范食品陈列和储存,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2. 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户,核查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清理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重点检查食品保质期、储存条件,严禁销售过期、变质、来源不明食品,规范散装食品销售,落实防尘防虫设施,督促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加强对校园周边小吃摊点、流动摊贩的监管,严禁无证摊贩经营,规范占道经营行为。

  (四)规范校外供餐管理,防范配餐风险

  对为校园提供配餐服务的校外供餐单位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检查资质条件、加工环境、食材采购、配送流程、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情况,确保配餐质量安全。核查配餐单位配送车辆消毒记录、配送时间,确保食品在配送过程中温度达标、不受污染,严禁配送过期、变质食品。

  (五)畅通投诉渠道,强化社会共治

  公开12315投诉举报电话、网络投诉渠道,鼓励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对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接诉即办、及时反馈,办结率达100%。联合教育部门、学校,邀请家长代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每学期组织开展“食堂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春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各项监管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加强与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主动对接教育部门,及时通报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共同解决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三)严格执法查处,强化震慑效应

  对排查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重点查处无证经营、采购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加工制作不合格食品、未按规定落实消毒和留样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安全意识

  结合春季开学节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多种形式,向学校、食品经营单位、师生及家长普及校园食品安全知识,重点宣传春季高发食源性疾病防控、食材安全选购、正确洗手等知识,提升食品经营单位守法经营意识和师生、家长自我保护能力。积极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引导学生按需用餐、适量点餐。

  (五)做好信息报送,强化督促检查

  各市场监管所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信息报送,及时汇总排查整治情况、问题台账、执法数据等,按要求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市场监管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自查自纠阶段、集中排查整治阶段、巩固提升阶段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各市场监管所将工作小结报送至县局餐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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