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地下水管理条例、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地见效。根据《龙岩市水利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龙岩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岩水〔2023〕2号)部署要求,上杭县水利局、上杭县河长制办公室、上杭县人民法院、上杭县人民检察院、上杭县公安局、上杭县司法局共同制定《上杭县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关于“上杭县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解读 [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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