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6-05-15 15:41

陈文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区各小区社区(管理)用房移交的建议》(第32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县社区治理和服务设施建设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反映的6个小区社区用房未移交问题及所提三项建议,作为牵头单位,我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民政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梳理,2017年以来,我县房地产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共18个,其中配建社区用房(站)的小区10个。目前已建成9个,在建1个(杭臣壹品三区),总建筑面积约5870㎡。

  在已建成的9个小区中,已完成移交管理的有3个(融侨观邸、鼎丰·财富中心、鼎丰华城)。荣誉·国宾府已与城东社区签订移交协议。其余6个小区(金域中央、宏盛园、江南名府、新宏地·珑悦台、锦绣华庭、杭城臻邸)均有与接受单位对接,正在推进中。

  二、办理措施与工作进展

  针对您提出的三项建议,我局立足房地产行业监管与竣工验收牵头职能,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民政局,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细化移交规则,引导规范对接

  1.分类明确移交标准:对出让条件已明确接收单位的,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对未明确接收单位的(如宏盛园、江南名府),由我局汇总后专题报请县政府研究,尽快完善产权认定与移交程序;对规划方案存在歧义的(如金域中央),会同自然资源局进一步核实规划意图,明确是否需要移交,做到“一小区一策”。

  2.规范移交操作流程:明确移交主体、产权归属、使用权划分及资料清单(竣工图纸、权属文件等),引导开发商与接收单位按规范对接,减少因流程不清导致的延误。

  (二)加强监督引导,压实双向责任

  为厘清小区配套用房现状,我局牵头对我县2017年以来已交付居住小区内相关公共服务用房情况进行了梳理,形成了《上杭县2017年以来已交付房地产开发居住小区公共服务用房移交清单》,为后续推进移交工作做好基础工作。2026年4月8日,我局分别向接收单位和开发企业发出函件。一是商请县民政局、卫健局、临城镇政府认领应接收的用房类型,指定专人对接,限期完成现状核查与移交手续;二是印发通知要求各房企对照清单主动对接接收单位,限期完成移交。同时,强化沟通协调,对移交推进较慢或用房不规范的情况,摸清关键环节,引导相关主体按要求落实移交与用房规范。

  (三)建立督查机制,稳步推进落实

  1.建立专项台账:对已建成未移交小区实行“一小区一台账”,逐一对接、逐户销号,定期跟踪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堵点难点问题。

  2.纳入关键环节管理:将配套用房移交纳入竣工验收备案的前置或同步环节,从源头杜绝移交滞后。移交完成后,督促接收单位尽快投用,确保社区服务、养老、卫生等功能落地,切实惠及居民。

  三、下一步工作

  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民政局,紧盯2026年6月底前这一阶段性节点,加快推进剩余小区社区用房移交工作。对确属政策不明或历史遗留问题,及时报请县政府研究解决,确保“应移尽移”。同时,推动建立社区用房移交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我县社区治理与服务能力。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恳请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               上杭县民政局

  2026年4月21日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