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全县旅游市场环境,打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行为,杜绝强制消费现象,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上杭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强迫购物。导游、旅行社与涉旅企业或市场主体串通,以欺骗、诱导、恐吓、侮辱、弃置等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收受回扣和商业贿赂的违法违规行为。
2.无证经营。无证从事导游活动或者取得导游证未接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以及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3.虚假宣传。旅行社、导游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对旅游产品或服务虚假宣传或者以虚假宣传、承诺等行为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不合格旅游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4.合同乱象。旅行社以欺骗、隐瞒事实等方式,诱导旅游者签订不规范或含有不公平格式条款的旅游合同;以及导游未按照旅游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擅自变更行程等违法违规行为。
5.执法监管。文旅部门工作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或者纵容包庇、参与违规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1.线索举报电话:12345、0597-3960603
2.线索举报邮箱:wtj3842310@163.com
3.来访地址:上杭县北二环林丹羽毛球馆旁边文体旅游局三楼市场监督管理股
三、温馨提示
请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
欢迎广大市民、游客和旅游从业者如发现上述受理范围的情形,积极向我局如实提供问题线索。提供的线索应尽量详细,包括违法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如合同、照片、视频、票据等),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和反馈。我局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权益。同时,不得恶意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共同营造规范、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上杭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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