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2025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划片招生、定点报名、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一园一策、分批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适龄幼儿(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 日出生)。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城区公办幼儿园开设小班47个班,每班25人。
1.上杭县实验幼儿园:小班5个班。招生范围:居住地(以不动产权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紫金路往南至瓦子街至汀江以西、上杭大道以东、北环路以南至汀江的临江、临城籍生源。
2.上杭县第二实验幼儿园:小班5个班。招生范围:居住地(以不动产权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紫金路以西、上杭大道以东、北环路以北、二环路以南的临江、临城籍户籍生源。
3.上杭县城东幼儿园:小班5个班。招生范围:居住地 (以不动产权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紫金路往南至瓦子街至汀江以东、北环东路至振兴东路以南至汀江的临江、临城籍户籍生源以及临江镇东南社区(菖蒲塘、球楼山)的户籍生源。
4.上杭县立新幼儿园:小班4个班。招生范围:居住地(以不动产权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紫金路以东、北环东路至振兴东路以北至汀江的临江、临城籍户籍生源。
5.上杭县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小班5个班。招生范围:居住地(以不动产权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北园路以北、西环路以东、上杭大道以西和二环路以北、上杭大道以西、金山路以东、四环路(规划中)以南的临江镇和临城镇户籍生源。
6.上杭县紫金幼儿园:小班3个班。招生范围:居住地 (以不动产权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紫金北路以西、二环路以北、上杭大道以东至汀江的临江、临城籍户籍生源。有剩余学位可招收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7.上杭县金山湖幼儿园:小班4个班。招生范围:居住地(以不动产权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北环西路以北、西环路以西、二环路以南的临江和临城镇户籍生源。有剩余学位可招收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8.上杭县安澜桥幼儿园:小班5个班。招生范围:居住地(以不动产权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西环路以西、北环西路以南至汀江的临江镇、临城镇户籍生源。有剩余学位可招收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9.上杭县城西幼儿园:小班2个班。招生范围:居住地(以不动产权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上杭大道以西、西环路以东、金岗新路至北园路以南至汀江片区的临江镇、临城镇户籍生源和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0.上杭县城南幼儿园:小班3个班。招生范围:居住地(以不动产权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南岗片区的临江、临城户籍生源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1.上杭县黄竹幼儿园:小班2个班。招生范围:居住地在城市建成区临城镇黄竹村、李家坪大桥附近的生源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2.上杭县水西幼儿园:小班1个班。招生范围:临城镇九洲村、古石村、石砌村、白玉村、宫桥村、水西村等户籍生源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3.上杭县金域幼儿园:小班1个班。招生范围:居住地在城市建成区上杭大道以西、四环路延伸线(规划中)以北至汀江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4.上杭县第三实验幼儿园:小班2个班。招生范围:居住地在城市建成区金山路及其延伸线以西、北环二路以北至汀江和北环二路以南移民新村生源(迳美、珊瑚)以及临城西南村、璜岗村、六甲村、上登村、新丰村、玉女村、新塘村生源,有剩余学位可招收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四、招生办法和提交材料
(一)招生办法
第一批:户籍在临江镇、临城镇且户主取得合法房产证明(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能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回迁安置协议、祖辈房产等证明材料的适龄幼儿。
第二批:户籍在临江镇、临城镇,户主未取得合法房产证明,但能提供2025年1月-5月期间的水电开户及缴费<须经水电等公司经办部(室)负责人签字,加盖业务专用章确认,下同>等实际居住有效证明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户籍在临江镇、临城镇,在2025年6月30日前城区购房但未交付使用,能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信息证明或预告登记证明,或者是经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发票等证明的适龄幼儿。
第四批:户籍在临江镇、临城镇但户主无法提供划片招生范围内有效居住证明的适龄幼儿。
第五批:户籍非临江、临城镇,但户主能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或能提供水电开户及缴费等实际居住有效证明的适龄幼儿等。
第六批:户籍与房产均不在临江、临城镇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按房产所在区域实行划片招生,每位幼儿只能在一所幼儿园报名。幼儿园按批次顺序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该批次适龄幼儿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
1.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城东幼儿园、立新幼儿园、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仅招收户籍在临江、临城且居住地(以不动产权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其招生范围内幼儿(即第一至第三批次),不得跨区域招生。
2.紫金幼儿园、金山湖幼儿园、安澜桥幼儿园、城西幼儿园、城南幼儿园、黄竹幼儿园、水西幼儿园、金域幼儿园、第三实验幼儿园根据实际生源按批次招收适龄幼儿(即第一至第六批次)。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临江镇、临城镇籍适龄幼儿,报名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
(1)幼儿体检表。幼儿报名之前须到上杭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幼儿入园前健康体检,持体检表到幼儿园报名(体检时间:2025年6月30日前)。
(2)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扉页、户主页、幼儿页)。
(3)房产证明材料(按照招生批次提供,房产或不动产信息证明可以在e龙岩下载打印,报名时户主打开e龙岩APP进行现场信息核验或扫描打印材料中的二维码进行核验):
①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
②水电开户及缴费等证明;
③住宅征收安置协议证明材料;
④居住祖辈房产的,户主必须是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⑤居住父亲或母亲工作单位自有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自有公房证明,父亲或母亲单位证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及水电缴交流水清单等有效证明;
⑥居住廉租房或公租房的,须提供父母租房合同(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确认)及水电缴费流水清单等有效证明。
2.户籍非临江镇、临城镇的适龄幼儿根据批次提供以下材料:
①幼儿体检表;
②居民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③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
④房主房产证明材料及租住房屋协议书。
3.政策性照顾对象类型及材料提供要求(详见附件1)。政策性照顾对象须在附件中自行下载打印申请表 (详见附件2),经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于2025年6月25日-26日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交到县教育局幼教股登记、审核。
五、报名登记及招生完成时间
1.报名时间: 2025年7月 1日—2日。
2.城区14所幼儿园招生工作必须在2025年7月9日前结束。
六、其它事项
1.各批次生源同时报名,分批招生,招满为止。
2.报名完毕后各幼儿园将汇总并核查报名幼儿信息,多处报名将取消录取和派位资格。
3.城区幼儿园新生严格按照划定招生范围分批次进行招生。对招生对象相关材料必须严格审核,并协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资格审查,逐个建档备查。
4.各园要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详细招生方案,提前两周报县教育局备案后发布招生公告,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各园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精心组织,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家喻户晓。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耐心解释,并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 0597-3884369。
本意见由上杭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97-3998653(幼儿园)。
附件1
上杭县2025年初中、小学和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政策性照顾对象类型及
材料提交要求
一、“烈士子女”“县级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模范 (先进分子)子女”“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1.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户主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二、现役军人(含部队文职人员)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1.军人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户主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3.县人武部有关证明。
三、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因公伤残、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获市公安局及以上荣誉表彰奖励的公安民警(含文职)、辅警子女就读需提供以下材料:
1.各种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户主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3.公安部门有关证明。
四、“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实际完成投资2000万元以上投资者(法人代表或控股股东)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项目投资合同书》、项目备案表或核准批复文件;
3.企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厂房租赁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和土地证)复印件;
4.统计部门纳统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5.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户主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6.投资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年产值达3亿元以上(以上一年度统计报表数据为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高素质技术人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者及注册会计师职称者)、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企业副总以上人员)子女”“当年产值达100亿元以上或年上缴税收1亿元以上企业部门负责人及其二级法人企业负责人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企业任职文件或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属工业园区范围的企业须经工业园区管委会签署意见认定,以及企业和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确认,其余的须经县工信科技局签署意见认定,以及企业和县工信科技局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确认);
2.申请人报名前12个月经银行盖章确认的工资发放清单及社保缴交证明;
3.《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户主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4.任职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对象是受聘的高素质技术人才(高级技术职称者及注册会计师职称者)还须提供省人社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六、“被县委、县政府表扬为2024年度优秀建筑施工企业或成长型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副总以上高管人员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优秀建筑施工企业或成长型建筑施工企业的表扬文件或荣誉证书以及企业高管任职文件或任命书(须经县住建局签署意见认定,以及企业和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确认);
2.申请人报名前12个月经银行盖章确认的工资发放清单及社保缴交证明;
3.《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户主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4.任职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对象是受聘的高素质技术人才(高级技术职称者及注册会计师职称者)还须提供省人社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七、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1.县委人才办出具的相关证明(需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户主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4.受聘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子女或港澳台籍学生就读初中、小学、城区公办幼儿园的,县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给予统筹安排。
备注:以上各类小学毕业生,如果是县外户籍的,根据龙岩市中考报考及参加考试的相关招生政策要求,须按随迁子女认定办法认定后,持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发放的随迁子女认定函方可报名就读。
附件2
2025年政策性照顾生源就读城区初中、
小学、幼儿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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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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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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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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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学校 (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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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幼儿园)及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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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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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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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监护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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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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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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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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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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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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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 |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全部真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申请人: (签名)202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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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承诺 |
本单位承诺申请人于年 月起在本单位工作,从年 月起担任 职务。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单位公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202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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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
(单位公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202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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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意见 |
(单位公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202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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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烈士子女”、县级及以上“见义勇为模范”“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 2.现役军人(含部队文职人员)子女。 3.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因公伤残、荣立二等功及以上、荣获省公安厅及以上荣誉表彰的公安民警(含辅警)子女 4.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实际完成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外来投资者(法人代表或控股股东)子女”。 5.“年产值达3亿元以上(以上一年度统计报表数据为准)本地工业企业引进的高素质技术人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者及注册会计师职称者)、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企业副总以上人员)子女”“当年产值达100亿元以上或年上缴税收1亿元以上企业部门负责人及其二级法人企业负责人子女”“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上一年度“优秀建筑施工企业或成长型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副总以上高管人员子女”。 6.2024年度优秀建筑施工企业或成长型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副总以上高管人员子女。 7.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8.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子女或港澳台籍学生就读初中、小学、城区公办幼儿园的,县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给予统筹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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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