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岩税二稽公〔2023〕2号)
时间:2023-07-06 19: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定于2023年7月7日9时在龙岩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龙岩市上杭县江滨路19号)六楼听证室举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会。 当事人上杭县龙鑫混凝土有限公司蛟洋分公司,案由:上杭县龙鑫混凝土有限公司蛟洋分公司涉税事项,案件检查人员:赖德秀、高源、陈心宇、郑逸。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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