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上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含氟精细化学品及高品质含氟无机盐生产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 拟征地面积:13.0656 公顷。
2. 征地范围:东至耕地、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福建瓮铜建材有限公司。具体位置详见征地红线图。
3.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蛟洋镇秋竹村和小和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含氟精细化学品及高品质含氟无机盐生产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由我县人民政 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属可以征收情形。
二、其他事项
拟于 2025 年 6 月 6 日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由蛟洋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本公告公示时间为 11 个工作日。
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蛟洋镇人民政府代表县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含氟精细化学品及高品质含氟无机盐生产项目征地 红线图
上杭县人民政府
2025 年 6 月 5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