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的通知》(闽农机〔2023〕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于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农机〔2024〕6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粮食产地烘干能力提升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农机函〔2025〕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上杭县2025年新建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杭县2025年新建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落实《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的通知》(闽农机〔2023〕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于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农机〔2024〕6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粮食产地烘干能力提升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农机函〔2025〕4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上杭县2025年布局新建5个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
二、建设内容
(一)建设地点
在临城镇、南阳镇、稔田镇、庐丰畲族乡、蛟洋镇5个乡(镇)各建设1个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
(二)建设主体
上杭县杨美蓉种养殖家庭农场(建设地:临城镇)、上杭县南阳镇恒开种养殖农场(建设地:南阳镇)、上杭县稔田大湖美家庭农场(建设地:稔田镇)、上杭县忠芬农业种植家庭农场(建设地:庐丰畲族乡)、上杭县健钦种养家庭农场(建设地:蛟洋镇)等5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2025年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主体,备选建设主体1个:上杭县民益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地:官庄畲族乡)。
(三)建设要求
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要求:新建烘干能力批处理量大于30吨,且符合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的基本配置和参数要求,详见附件《福建省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闽农机〔2024〕6号)。
(四)资金扶持
对新建烘干能力批处理量大于30吨,且符合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的基本配置和参数要求的,享受省级购机补贴和县级补助。
1.省级购机补贴:省级购机补贴实行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账)的方式,补贴购置的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的标准要求及补贴额、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附件《福建省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闽农机〔2024〕6号)。
2.县级补助:对新建烘干能力批处理量大于30吨,且符合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的基本配置和参数要求的,在享受省、市级购机补贴的基础上,县级再给予每个粮食烘干中心(点)补助10万元,年度计划补助5个,年度安排资金不超过50万元(杭委办〔2024〕27号)。
三、进度要求
(一)2024年4月底前,确定建设地点、建设主体,制定建设方案。
(二)2024年5月底前,各建设主体开工建设。
(三)2024年10月底前,全县5个新建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完成建设任务。
(三)2024年12月底前,对5个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完成核实验收,将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的有关材料汇编、存档备查。
四、组织保障
为保障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顺利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上杭县2025年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曾纪华,副组长:蓝满英,成员:林文福、陈珍英、曾庆贺、邱能举、刘锦堂、张才兴、李凤兰、刘明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机站,陈珍英任办公室主任。
同时成立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实施小组,成员由蓝满英、林文福、陈珍英、曾庆贺、邱能举、刘锦堂、张才兴、李凤兰、刘明达组成,细化月度工作,加强服务保障,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序时推进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工作。有关人员如有调整,由调整后的人员接任工作,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
福建省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推动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以下简称:烘干中心(点))建设,构建以烘干中心(点)为主烘干作业体系,对烘干中心(点)新购置的烘干成套设施装备给予购置补贴,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补贴对象
建设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 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对照省级下达目标任务,综合考虑当地水稻 种植分布和产量等布局确定补贴对象,补贴对象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省级下达目标任务。
二、补贴机具
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购置的烘干成套设施装备,须为 2023年11月28日之后购置,已享受过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补贴补助的不再享受补贴,机具的基本配置和参数、补贴额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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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档次 名称 |
基本配置和参数 |
省级财 政补贴 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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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批处理量30-50吨烘干点烘干成套 设备 |
(一)粮食烘干机:循环式谷物烘干机≥2台,30吨 <合计批处理量≤50吨。须为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的产品。 (二)热源设备:热泵、电加热、燃油、燃气、天然气、生物质颗粒或太阳能等热源设备≥1台,合计输出热量>30万kcal/h。 (三)清选机:组合清理筛、圆筒初清筛或双层圆筒初清筛≥1台,合计处理量≥30t/h。 (四)输送机:刮板机或皮带输送机,每台输送量≥30t/h (五)提升机:畚斗式或斗式提升机,每台提升量≥30t/h。 (六)数字化管理:实现粮食烘干作业量自动计量、水分在线测量、烘干机作业情况监测等功能。 |
1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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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批处理量30-50吨烘干点烘干成套附属设施 |
(一)除尘系统:除尘室面积≥30平方米,配备除尘设备。 (二)烘干厂区房:主体封闭式,面积≥250平方米,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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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批处理量50-90吨烘干中心(循环式)烘干成套设备 |
(一)粮食烘干机:循环式谷物烘干机≥3台,50吨<合计批处理量≤90吨。须为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的产品。 (二)热源设备:热泵、电加热、燃油、燃气、天然气、生物质颗粒或太阳能等热源设备≥1台,合计输出热量>50万kcal/h。 (三)清选机:组合清理筛、圆筒初清筛或双层圆筒初清筛≥1台,合计处理量≥30t. (四)烘前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五)烘后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六)输送机:刮板机或皮带输送机,每台输送量≥30t/h。 (七)提升机:畚斗式或斗式提升机,每台提升量≥30t/h (八)数字化管理:实现粮食烘干作业量自动计量、水分在线测量、烘干机作业情况监测等功能。 |
3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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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档次 名称 |
基本配置和参数 |
省级财 政补贴 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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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批处理量50-90吨烘干中心(循环式)烘干成套附属设施 |
(一)除尘系统:除尘室面积≥42平方米,配备除尘设备。 (二)仓储设施:金属储粮筒仓等仓储设施设备,容量≥30t (三)烘干厂区房:主体封闭式,面积≥450平方米。 |
16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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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批处理量50-90吨烘干 中心(平床式、槽式等)烘干成套设备 |
(一)粮食烘干机:平床式、槽式或滚筒式烘干机≥6台,50吨<合计谷物批处理量≤90吨。须为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的产品。 (二)热源设备:热泵、电加热、燃油、燃气、天然气、生物质颗粒或太阳能等热源设备≥2台,合计输出热量>50万kcal/h。 (三)烘前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简仓≥1台,总容量≥30t。 (四)烘后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五)输送机:刮板机或皮带输送机,每台输送量≥30t/h。 (六)数字化管理:实现粮食烘干作业量自动计量、水分在线测量、烘干机作业情况监测等功能。 |
44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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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批处理量50-90吨烘干 中心(平床式、槽式等)烘干成套附属设施 |
(一)除尘系统:除尘室面积≥42平方米,配备除尘设备, (二)仓储设施:金属储粮筒仓等仓储设施设备,容量≥30t。 (三)烘干厂区房:主体封闭式,面积≥800平方米。 |
27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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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批处理量90-120吨烘干中心(循环式)烘干成套设备 |
(一)粮食烘干机:循环式谷物烘干机≥4台,90吨<合计批处理量≤120吨。须为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的产品。 (二)热源设备:热泵、电加热、燃油、燃气、天然气、生物质颗粒或太阳能等热源设备≥1台,合计输出热量>90万kcal/h。 (三)清选机:组合清理筛、圆筒初清筛或双层圆筒初清筛≥1台,合计处理量≥30t。 (四)烘前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21台,总容量≥30t。 (五)烘后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六)输送机:刮板机或皮带输送机,每台输送量≥30t/h。 (七)提升机:畚斗式或斗式提升机,每台提升量≥30t/h。 (八)数字化管理:实现粮食烘干作业量自动计量、水分在线测量、烘干机作业情况监测等功能。 |
45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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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档次 名称 |
基本配置和参数 |
省级财 政补贴 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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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批处理量90-120吨烘干 中心(循环式)烘干成套附属设施 |
(一)除尘系统:除尘室面积≥60平方米,配备除尘设备。 (二)仓储设施:金属储粮筒仓等仓储设施设备,容量≥30t。 (三)烘干厂区房:主体封闭式,面积≥500平方米。 |
18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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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批处理量90-120吨烘干 中心(平床式、槽式等)烘干成套设备 |
(一)粮食烘干机:平床式、槽式或滚筒式烘干机≥ 10台,90吨<合计谷物批处理量≤120吨。须为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的产品。 (二)热源设备:热泵、电加热、燃油、燃气、天然气、生物质颗粒或太阳能等热源设备≥3台,合计输出热量>90万kcal/h。 (三)烘前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四)烘后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 台,总容量≥30t。 (五)输送机:刮板机或皮带输送机,每台输送量≥ 30t/h。 (六)数字化管理:实现粮食烘干作业量自动计量、水分在线测量、烘干机作业情况监测等功能 |
7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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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批处理量 90-120吨烘干中心(平床式、槽式等)烘干成套附属设施 |
(一)除尘系统:除尘室面积≥60平方米,配备除尘设备。 (二)仓储设施:金属储粮筒仓等仓储设施设备,容量≥30t (三)烘干厂区房:主体封闭式,面积≥1000平方米。 |
31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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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批处理量 120-150吨烘干中心烘干成套设备 |
(一)粮食烘干机:循环式谷物烘干机≥5台,120吨<合计批处理量≤150吨。须为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的产品。 (二)热源设备:热泵、电加热、燃油、燃气、天然气、生物质颗粒或太阳能等热源设备≥1台,合计输出热量>120万kcal/h。 (三)清选机:组合清理筛、圆筒初清筛或双层圆筒初清筛≥1台,合计处理量≥30t。 (四)烘前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五)烘后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六)输送机:刮板机或皮带输送机,每台输送量≥30t/h。 (七)提升机:畚斗式或斗式提升机,每台提升量230t/h。 (八)数字化管理:实现粮食烘干作业量自动计量水分在线测量、烘干机作业情况监测等功能 |
5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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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档次 名称 |
基本配置和参数 |
省级财 政补贴 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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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批处理量 120-150吨烘干中心烘干成套附属设施 |
(一)除尘系统:除尘室面积≥78平方米,配备除尘设备。 (二)仓储设施:金属储粮筒仓等仓储设施设备,容量≥30t (三)烘干厂区房:主体封闭式。面积≥550平方米 |
2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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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批处理量150-180吨 烘干中心烘干成套设备 |
(一)粮食烘干机:循环式谷物烘干机≥6台,150吨<合计批处理量≤180吨。须为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的产品。 (二)热源设备:热泵、电加热、燃油、燃气、天然气、生物质颗粒或太阳能等热源设备≥1台,合计输出热量>150万kcal/h (三)清选机:组合清理筛、圆筒初清筛或双层圆筒初清筛≥1台,合计处理量≥30t。 (四)烘前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五)烘后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六)输送机:刮板机或皮带输送机,每台输送量≥30t/h。 (七)提升机:畚斗式或斗式提升机,每台提升量≥30t/h。 (八)数字化管理:实现粮食烘干作业量自动计量、水分在线测量、烘干机作业情况监测等功能。 |
5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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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批处理量 150-180吨烘干中心烘干成套附属设施 |
(一)除尘系统:除尘室面积≥96平方米,配备除尘设备。 (二)仓储设施:金属储粮筒仓等仓储设施设备,容量≥30t。 (三)烘干厂区房:主体封闭式。面积≥600平方米。 |
2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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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批处理量 180-210吨烘干中心烘干成套设备 |
(一)粮食烘干机:循环式谷物烘干机≥7台,180吨<合计批处理量≤210吨。须为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的产品。 (二)热源设备:热泵、电加热、燃油、燃气、天然气、生物质颗粒或太阳能等热源设备≥1台,合计输出热量>180万kcal/h。 (三)清选机:组合清理筛、圆筒初清筛或双层圆筒初清筛≥1台,合计处理量≥30t。 (四)烘前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五)烘后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六)输送机:刮板机或皮带输送机,每台输送量≥30t/h。 (七)提升机:畚斗式或斗式提升机,每台提升量≥30t/h。 (八)数字化管理:实现粮食烘干作业量自动计量, 水分在线测量、烘干机作业情况监测等功能。 |
6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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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档次 名称 |
基本配置和参数 |
省级财 政补贴 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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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批处理量 180-210吨烘干中心烘干成套附属设施 |
(一)除尘系统;除尘室面积≥114平方米,配备除尘设备。 (二)仓储设施:金属储粮筒仓等仓储设施设备,容量≥30t。 (三)烘干厂区房;主体封闭式。面积≥650平方米, |
2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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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批处理量 210-240吨烘干中心烘干成套设备 |
(一)粮食烘干机:循环式谷物烘干机≥8台,21(吨<合计批处理量≤240吨。须为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的产品。 (二)热源设备:热泵、电加热、燃油、燃气、天然气、生物质颗粒或太阳能等热源设备≥1台,合计输出热量>210万kcal/h。 (三)清选机:组合清理筛、圆筒初清筛或双层圆筒初清筛≥1台,合计处理量≥30t。 (四)烘前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五)烘后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六)输送机:刮板机或皮带输送机,每台输送量230t/h。 (七)提升机:畚斗式或斗式提升机,每台提升量≥30t/h。 (八)数字化管理:实现粮食烘干作业量自动计量,水分在线测量、烘干机作业情况监测等功能。 |
7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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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批处理量210-240吨烘干中心烘干成套附属设施 |
(一)除尘系统:除尘室面积≥132平方米,配备除尘设备。 (二)仓储设施:金属储粮筒仓等仓储设施设备,容量≥30t。 (三)烘干厂区房:主体封闭式。面积≥700平方米。 |
2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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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批处理量240-270吨烘干中心烘干成套设备 |
(一)粮食烘干机:循环式谷物烘干机≥9台,240吨<合计批处理量≤270吨。须为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的产品。 (二)热源设备:热泵、电加热、燃油、燃气、天然气、生物质颗粒或太阳能等热源设备≥1台,合计输出热量>240万kcal/h。 (三)清选机;组合清理筛、圆筒初清筛或双层圆筒初清筛≥1台,合计处理量≥30t。 (四)烘前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五)烘后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六)输送机:刮板机或皮带输送机,每台输送量≥30t/h (七)提升机:畚斗式或斗式提升机,每台提升量≥30t/h。 (八)数字化管理:实现粮食烘干作业量自动计量、水分在线测量、烘干机作业情况监测等功能。 |
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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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档次 名称 |
基本配置和参数 |
省级财 政补贴 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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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批处理量 240-270吨烘干中心烘干成套附属设施 |
(一)除尘系统:除尘室面积≥150平方米,配备除尘设备。 (二)仓储设施:金属储粮筒仓等仓储设施设备,容量≥30t。 (三)烘干厂区房:主体封闭式。面积≥750平方米, |
2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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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批处理量 270-300吨烘干中心烘干成套设备 |
(一)粮食烘干机:循环式谷物烘干机≥10台,270吨<合计批处理量≤300吨。须为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的产品。 (二)热源设备:热泵、电加热、燃油、燃气、天然气、生物质颗粒或太阳能等热源设备≥1台,合计输出热量>270万kcal/h。 (三)清选机:组合清理筛、圆筒初清筛或双层圆筒初清筛≥1台,合计处理量≥30t。 (四)烘前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五)烘后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六)输送机:刮板机或皮带输送机,每台输送量≥30t/h。 (七)提升机:畚斗式或斗式提升机,每台提升量≥30t/h。 (八)数字化管理:实现粮食烘干作业量自动计量水分在线测量、烘干机作业情况监测等功能。 |
8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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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批处理量 270-300吨烘干中心烘干成套附属设施 |
(一)除尘系统:除尘室面积≥168平方米,配备除尘设备。 (二)仓储设施:金属储粮筒仓等仓储设施设备,容量≥30t。 (三)烘干厂区房;主体封闭式。面积≥800平方米, |
3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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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批处理量 300吨以上烘干中心烘干 成套设备 |
(一)粮食烘干机:循环式谷物烘干机≥11台,合计批处理量>300吨。须为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的产品。 (二)热源设备:热泵、电加热、燃油、燃气、天然气、生物质颗粒或太阳能等热源设备≥1台,合计输出热量>300万kcal/h。 (三)清选机:组合清理筛、圆筒初清筛或双层圆筒初清筛≥1台,合计处理量≥30t. (四)烘前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台,总容量≥30t。 (五)烘后仓:粮食钢板筒仓或装配式金属筒仓≥1合,总容量≥30t。 (六)输送机:刮板机或皮带输送机,每台输送量≥30t/h。 (七)提升机:畚斗式或斗式提升机,每台提升量≥30t/h。 (八)数字化管理:实现粮食烘干作业量自动计量、水分在线测量、烘干机作业情况监测等功能。 |
9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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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档次 名称 |
基本配置和参数 |
省级财 政补贴 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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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批处理量 300吨以上烘干中心烘干成套附属设施 |
(一)除尘系统:除尘室面积≥186平方米,配备除尘设备。 (二)仓储设施:金属储粮筒仓等仓储设施设备,容量≥30t。 (三)烘干厂区房:主体封闭式。面积≥850平方米。 |
330000 |
三、操作程序
补贴实行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账)的方式,具体操作程序为:
(一)确定对象。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对照省级下达目标任务,综合考虑当地水稻种植分布和产量等布局确定当地拟建设的烘干中心(点),数量不超过省级下达目标任务。
(二)申请补贴。建设主体对照标准要求购置烘干成套设施 装备。投入使用后,建设主体持本人身份证件(农业生产经营组 织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和工商营业执照)、购机税控发票、银行卡(折)、烘干厂区房用地凭证资料、烘干中心(点)照片等资料,向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并填写《福建省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补贴申请表》(详见附表1)。
(三)受理审核。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通过福建省农机购置 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受理补贴申请,审核补贴申请材料,组织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现场核实验收,填写《福建省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补贴核实验收表》(详见附表2)。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现场验收,提供技术支撑。
(四)公示信息。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通过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示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兑付资金。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有关程序要求兑付补贴资金、公开并留存资料。
四、主体责任
补贴对象对申请补贴的烘干成套设施装备真实性、补贴申请 材料真实性负责,对烘干中心(点)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质量负责,各类设施设备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烘干中心(点)建设是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设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把握政策、掌握标准、积极推进,认真组织指导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担当作为,主动协调自然资源等部门解决用地问题,积极宣传补贴政策,大力推广烘干设施装备,加快推进烘干中心(点)建设。
(二)及时受理审核。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及时受理补贴申请,及时组织人员现场核实验收。县级财政部门、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结算兑付补贴资金。
(三)强化监督管理。补贴对象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农业机械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等文件规定,采取退缴补贴资金、取消或暂停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等措施处理。
附表:1.福建省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补贴申请表
2.福建省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补贴核实验收表
附表1
福建省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补贴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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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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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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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码或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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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卡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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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建设地点(乡镇、行政村、自然村、 经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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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成套设施装备所属档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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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烘干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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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源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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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选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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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前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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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后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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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送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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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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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尘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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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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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厂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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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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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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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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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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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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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对补贴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烘干中心(点)建设的主体责 任。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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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 政府意见 |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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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机化 主管部门意见 |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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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福建省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
烘干成套设施装备补贴核实验收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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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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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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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建造地点 |
乡镇行政村 自然村(经纬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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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烘干成套设施装备核实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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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烘干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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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源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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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选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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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前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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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后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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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送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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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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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尘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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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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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厂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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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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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建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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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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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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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哪类烘干中心(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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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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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验收组意见:(对总体情况及验收结果判定等提出意见) 核实验收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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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意见: (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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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验收组及其他参加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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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职务、职称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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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